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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金海国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3-09-12 16:33:09

    唐之风 我市市区有些路段常见一个现象:有些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时,车体横放,占据了整个人行道,导致行人不得不走机动车道,影响了行人通行和机动车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行人可以体谅停车位少的难处,但你停车不能阻断人行道的交通,至少应该留出行人通行的空间来吧。希望城管部门好好治理一下这个“顽症”。谢谢!

    金海国 网友您好!为缓解停车难现象, 近年来通过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在符合条件的人行道施划了部分停车泊位,对不具备条件的人行道加强执法管理,并在部分问题较为严重的路段增设物防设施,规范了部分路段的人行道乱停车现象,确保了人行道通行秩序。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加强执法监管,保证行人通行安全。谢谢!

    留言板 李沧东李鞋城北边的河边建了几处板房。好像是鞋城收发货的。李沧城管的车常停那里,人在里边玩。一看就是自己人。希望严查

    金海国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将安排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如有违规现象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敬请您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留言板 人民路401号家家悦超市门前(30路302路224路等车站)小摊贩常年占路经营导致行人无路可走路面脏乱差,投诉过N次但是就是没见执法人员。但是今年创城怎么就能清理,是不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本人有照片为证。请不要用官方语言回答,办实事才有公信力!!!

    金海国 网友您好!游商浮贩占路经营具有流动性强、易出现反复等特点。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客观存在的难点问题。人民路401号家家悦超市门前一直是市北城管辖区中队工作的重点,城管执法人员曾多次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并通过处罚、暂扣经营工具等方式进行管理,但清理整治后回潮现象较严重。针对此情况,下一步,中队将会同海伦路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并制定常态化管理措施。谢谢您的关注!

    留言板 我这是第三次反映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是没找对部门,还是崂山城管就是不作为或者忙其他的。

    崂山区海青路上,金帝山庄和龙泽山庄之间的沥青路东侧,充满了各种违章建筑、板房,占人行道,加工玻璃、铝合金的到处都是,外来务工者饲养各种野狗在马路上到处跑,到处叫,周边居民每回通过都提心吊胆,抱小孩的更是不用说了,开车的到这里必须放慢车速应对不时窜出的野狗。

    我与去年崂山区副区长民生在线时提出这个问题,时隔多日后,崂山城管麦岛中队给我打过电话,说无法解决,因为中队力量太薄弱,有原来麦岛的遗留房屋问题,已经报给中韩街道办事处处理,这又大半年了。。。

    后来我又打了崂山区长公开电话,又转给麦岛中队,还是解决不了。甚至偷梁换柱的把问题推给麦岛派出所,说重点是有居民反映野狗问题。拜托崂山城管,人在,狗就在,重点是清理违建,不是狗。

    我想看看这次崂山城管如何作答和解决,如何走践行群众路线。

    金海国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崂山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前期已介入调查,该处违法建筑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中韩街道已将该地块列入下步改造计划,届时执法局将结合改造项目一并予以拆除清理。同时,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对新增的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该地块属于崂山区王家麦岛社区,

    留言板 你好局长:我是瑞海馨园的物业,我们是新建小区,小区现在圈地安装铁栅栏很严重,很多业主把楼道内1楼之2楼之间的天井用来通风的给用户凝土给封起来了,想问一下是城管的管辖么? 我们举报城管中队给予的答复是不归你们管理,我想再落实一下是不归城管管理么?如果归城管那应该怎么处理?谢谢!我们物业很无奈没有执法权,但是我们也要维护其他业主的利益

    金海国 网友您好,前期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已对瑞海馨园2号楼105户建铁栅栏圈地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改正。当事人已承诺9月13日自行拆除安装的铁栅栏,执法人员将到现场予以监督。关于楼道内1楼之2楼之间天井封闭的问题,由于是在楼体内部,根据相关规定,楼体内建设行为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您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反映。谢谢您的关注!

    留言板 我想问一下领导,楼道内私搭乱建属于城管部门管理么?? 我们的楼道有私搭乱建的 电话投诉城管中队 他们说不属于城管管辖,我想请问是这样么?

    金海国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应由社区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劝阻规范,如举报违法行为建议您向辖区房管部门反映。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留言板 我市很多违法建筑,城管局都贴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后,就没了下文,请问,局长,咱们局的职责就是贴个通知就完了?

    金海国 网友您好。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具体执法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留言板 宜阳路45号门前违章房新开一土产店,不锈钢柜台占用原本不足一米的人行道,门口摆满了商品,行人必须走机动车道。

    宜阳路43号门前,五金店占用人行道,白天是用切割机,噪音扰民,夜间烧烤,楼上居民不敢开窗,无证洗车场,占用人行道,污水横流。

    金海国 网民朋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将安排市北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安排相关部门做好跟踪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减少扰民现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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