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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保险公司高息揽储骗人 官方回复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9-02 14:48:59

    青岛新闻网9月2日讯 近日,有市民在本网新闻爆料中发帖《太平洋保险公司与交通银行合伙坑害储户》,反映在银行准备存款时购买了一份太平洋保险的理财产品后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与当时推荐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说法不一致。

    网友齐先生在帖子中是这样说的:

    2008年8月16号,我带着7000元钱去交通银行镇江北路支行准备存款。在银行大厅有人告诉我,存款不如保险理财产品——红利发两全保险,收益可达8%-9%。愿意的话,三年后就可以自行提取。本想存款就这样变成了10年期的保险。

    今年(2013)8月16日,正好5年了。我想提出来用钱。保险公司仅给我200元利息,加上5年红利719元,一共才919元。算下来,年利才百分之二点几,远低于定期存款利息。

    我问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低。当初买保险时,你们的推销员承诺的可是8%-9%。回答:给你打条子了吗?口头承诺无法取证。我想当时那段时间前后,上当受骗的储户,不会仅仅我一个人。我在这里发帖是想让跟我同样受骗的的网友们回忆一下,是否和我有过同样的遭遇。太保推销员当时是否承诺的利息是8%-9%。也许这就是取证,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本人对所爆料的材料的真实性敢负法律责任。希望知情网友和我联系。

    发帖后,记者联系了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转达了上述问题。近日,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给予了答复,原文如下:

    8月29日我司收到贵栏目发来的爆料链接后,立即对8月16日处理的全部业务进行了排查,经查,确认该爆料人赵文奇确系我司客户,于2008年8月16日在与我司合作的交行购买了红利发保险,缴费7000元。2013年8月16日前往镇江北路交行办理取出业务,因银行大堂经理见其年龄比较大(76岁老人),便帮其拨打了我司电话帮忙查询了保单收益,并告知老人,问其是否办理取出,老人同意领取(银行有录像为证),因此银行大堂经理联系我司业务人员帮其办理了领取业务。

    三日之后,钱通过银行转账到达客户账户,至此该客户与我司的保险合同即行终止。

    钱到账后老人感觉钱不对,前去银行询问,该银行行长接待了老人并通知我司。由于考虑客户已经76岁,无论保单是否已解除,我司还是约访客户前来公司面谈,在交谈解释过程中我司确认了该客户在2008年办理业务之时就知晓其购买的产品为一款保险产品,目前该客户核心问题是感觉保单收益过低,要求按8%-9%给予兑现收益。因公司全部业务的给付需要遵循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而该客户的合同并没有约定8%-9%的收益,公司已经按照保单的约定履行了责任,因此无法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但考虑老年客户的实际情况,为表达公司的诚意,答应送上公司的一份礼物,但老人执意要求以现金的方式实现8%-9%的收益才行,并说不满足就要找地方讨个说法。

    因该客户的要求确实超出了行业有关监管规定和我公司可承受的范围,因此公司给予了拒绝。客户因对此处理决定不满,才出现了到贵网的投诉。但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我司确实无法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请栏目组给予理解。

    以上情况,特此回复。

      此致!

    太平洋寿险青岛分公司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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