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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退休高官任独董难脱瓜田李下之嫌

来源:法制日报 2013-08-07 09:45:00字号:TT

  上市公司中国重汽迎来了三位“重量级”独立董事: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和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中国重汽发布公告称,委任三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退休高官出任上市公司“独董”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三位前省部级高官扎堆中国重汽,却像扔了颗重磅炸弹,有舆论指责前高官任职独董的行为违背公务员法,因为他们退休的时间未满三年(8月6日《北京青年报》)。

  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通俗地讲,即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具体事务、没有公司股票,却能为公司出谋划策的人。这是一个颇为逍遥的职位,不上班却有厚禄可拿,理论上,他们的作用在于为中小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可事实上呢,独董基本上只拿钱不管事,更不会拿着企业的钱却跟企业管理者对着干。这里面的制度漏洞,本文不准备展开来谈,但是对于退休高官而言,这显然是一个美差,于是退休高官们扎堆出任上市公司独董。

  之前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末,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768家聘请了前政府官员甚至现任官员作为公司高管,前官员总数达到1599人。副部级以上的退休官员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不少于2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王友三,更是同时担任八一钢铁、金风科技、啤酒花和天富热电四家上市公司独董。究竟有多少退休官员在上市公司出任独立董事,相关研究机构真地可以好好查查。

  诚然,没有法律规定退休官员不可以担任企业独董,但公务员法对相关年限至少是有明确规定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可是,因为“人走茶凉”的递增效应,有多少退休高官是退休三年后才在企业任职的呢?这一次,中国重汽的三位独立董事之所以引来舆论质疑,正因为他们退休都没有满三年,明显涉嫌违法。

  另一个问题是,退休高官出任企业独董,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不知道退休高官们有没有想过:企业为何要聘请自己当独董?有评论认为这是“无功受厚禄”,其实,企业可没那么傻,这些退休高官对企业而言,很可能是“已经有功”或者“即将有功”。

  所谓“已经有功”,实则就是一种权钱交易腐败期权的兑现。换言之,高官在任上对企业多有照顾,退休后到企业任独董,光明正大地兑现“好处费”。而所谓“即将有功”,则是利用退休高官们在体制内的人脉关系,为企业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提供便利。因此,退休高官任独董肯定不是“无功受厚禄”,相反,该要谴责的恰恰是这个“有功”。如果他们只是到企业“拿钱养老”,之前不曾对企业有恩,之后亦不“发挥权力余热”,那倒没什么了。问题是,退休高官任企业独董乃“无功受厚禄”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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