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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危废处置中心二噁英排放超标3倍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8-06 09:39:00字号:TT

近日被国家环保部查处 该中心被称为国内首个危废处理中心

  本报讯 (记者杜娟)记者昨日从国家环保部网站获悉,因为违反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事件源于去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公司的焚烧炉废气进行监测,发现包括二噁英在内的多项污染物排放超标。而记者同时了解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是广东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被称为国内首个危废处理中心。

  可焚烧、填埋等处置47种危废

  记者发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实际上就是广东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根据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东江环保集团的官方网站资料,该中心是列入《全国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省级31个综合性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之一,由(当时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那么,广东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究竟与现在的广东省环保厅是什么关系呢?东江环保集团的官方网站资料同时显示,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05年与广东省环保局签署了特许经营权协议,负责“示范中心”首期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而2005年当时的广东省环保局向媒体发布的消息也显示,国内首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在广州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据悉,该示范中心专营危险废弃物物化、焚烧处理和安全填埋处置,可以接收处理最新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种之中除爆炸性废物、含金属羟基化合物废物外的47种危险废物,像重金属污泥、焚烧残渣和废油漆等。

  环保部“判决书”:9月底前完成整改

  国家环保部网站昨日贴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显示,位于广东省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的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环保部在决定书中称:我部核发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4413230016)附件第二十二条要求焚烧炉烟气必须采取综合处理措施,其烟气排放应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第二十四条要求厂区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012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你公司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你公司焚烧炉废气二噁英排放浓度为2.0ng/m3,超标3倍;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24mg/m3,超标1.4倍;砷、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77mg/m3,超标1.8倍;边界昼间噪声超标4.7dB(A)。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根据上述规定,我部决定责令你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你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省环保厅:

  将责令其整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方)和法国威立雅环境服务集团(外方)共同组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则为国内第一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民营环保企业,2012年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法国威立雅环境服务集团则为《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法国威立雅环境集团旗下废弃物管理分支,是亚洲最大的废弃物管理企业。而法国威立雅同时还是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厂的运营商。

  对于此事件,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该处置中心是东江集团和法国威立雅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的,要对该中心的整个运转情况负责。环保部要求广东省环保厅进行执法,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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