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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连续两日违反交规 致歉:感到无颜与惭愧

来源:半岛晨报 2013-08-05 09:45:00字号:TT

  韩红上周五边开黑色法拉利跑车边打电话,被网友抓个正着,上周六再次被曝违反交通规则。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报道,8月3日13:10,韩红驾驶一辆黑色路虎行至东城区南小街东四十条路口时,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处以5000元罚款的同时,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

  8月2日晚,韩红曾被网友目击在北京西北四环路上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百万法拉利跑车飞驰,更在开车的同时接听电话,不少网友斥责了韩红作为公众人物却违反交规的行为。 2日,韩红就此事发微博道歉,但强调该车有临时牌照,“因为某车赛赶着拍宣传片,途中接电话,很抱歉!对不起我不该开车接电话,谢谢您提醒!不过这车是有临时牌照的! ”就在此事尚未平息之时,据央视记者报道,8月3日13点10分,韩红驾驶一辆黑色路虎车,行至北京东城区南小街东四十条路口时,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韩红承认挪用牌照的违法事实,民警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对她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

  8月4日凌晨,韩红再次发微博对连续两日被曝违反交通规则一事再次公开致歉:“对于接连两天在交通行为上的过失和触犯交通法规,我愿意接受各位的批评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纵使有再多理由,也应该尊重相关交通法规。我错了,真诚地鞠躬并道歉!恳请得到大家的原谅!!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颜与惭愧!痛苦至极!再次郑重道歉!韩红”。

  相关法规

  《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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