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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李某某案受害人非卖淫女 李家律师忙澄清

来源:法制晚报 2013-07-27 15:17:00字号:TT

  近几天,李某某等5人轮奸案在网上传闻不止。今天早上,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面对网上“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的微博传闻,再次发声明辟谣,称这篇所谓“新版内幕”的长微博系人为杜撰,恶意“左右舆论”。

  7月15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后,兰和曾发微博称:在庭前会议上,李某某的辩护律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后海淀法院澄清,此为不实传闻。

  7月25日晚,网友“解密哥”刊发长微博“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称据一位媒体记者披露,受害人杨女士是案发酒吧陪酒小姐,并同酒吧签订了“工作协议”,但并非“卖淫女”。

  微博称李某某一伙7人来酒吧“庆祝生日”,与其熟识的男服务生张某安排杨女士和另一陪酒女进包间陪同饮酒,时近午夜一伙人离开酒吧去吃饭(有2人离开回家)。

  微博还称,张某委托李某某把杨女士送回家,他完全没想到李某某一伙把杨女士架到车上便动手动脚,此刻杨女士已开始清醒反抗(其间遭殴打)未果……

  微博称,杨女士被侵害后不知所措,找到张某诉说,张某打电话、发短信联系李某某,但李某某不予理睬,张杨二人便到海淀警方报案。

  这篇长微博还爆料李某某一伙到湖北大厦开房以及被警方抓获的细节。

  上午追访

  记者上午通过微博私信向博主“解密哥”核实该“新版内幕”的真实性,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记者随后联系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兰和表示,“这是一篇人为杜撰、故意左右舆论的谣言,我亲自跟微博中所涉及的媒体记者联系,她明确说不知道也从未跟人提及过这些内容。在案件未开庭之前,希望公众不要以讹传讹, 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田参军表示,对于杨女士的身份问题,他已经在微博中进行了公开声明:“据深入了解,杨女士确为北京某公司职员。该公司在杨女士入职之际,就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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