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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市场混乱 消协称购买轮胎要明确理赔起始

来源:兰州日报 2013-05-23 14:52:57

轮胎市场混乱 消协称购买轮胎要明确理赔起始

    轮胎市场乱消费者维权难

    消协提醒:购买轮胎时要明确理赔起始

    近日,全国28个省市消协发布了轮胎企业售后服务政策调查报告,调查显示,轮胎市场无论是质保期还是理赔标准,都呈现出混乱不一的现状。目前在国内汽车配件市场,各种国内外名牌轮胎名目繁多,然而在其光鲜的背后却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潜规则。据记者调查,在兰州的市场上,轮胎理赔行业同样出现混乱不一的现状。

    质保期限混乱不堪

    据兰州市某业内人士称,目前汽车轮胎市场90%以上的份额被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锦湖、邓禄普、韩泰、优科豪马、马牌、倍耐力、固铂、佳通、东洋等12个独资或合资轮胎品牌所占据。而目前在这12家主流轮胎品牌企业中都显得比较混乱,其中,有9家的理赔期限起始日期按照生产日期计算,2家企业按照售出日期计算。而作为国际性轮胎品牌的米其林则拒绝回答理赔期限是按照生产日期计算还是按照销售日期计算。据了解,理赔期限的起始日期不同,质保期的长短也不一。其中优科豪马(国产)、韩泰、邓禄普、东洋、佳通和固特异等6家轮胎企业的质保期是按照商务部于2009年发布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以下简称《理赔要求》)执行:按照生产日期开始计算的,质保期为3年;按照零售商售出日期开始计算的,质保期为1年。而另外5家轮胎企业则实行的是高于《理赔要求》的企业标准,其中,锦湖、普利司通、固铂的质保期最长,从《理赔要求》要求的3年延长到了5年(起始时间从生产日期计算),倍耐力其次,延长到了4年(起始时间从生产日期计算),马牌则是从售出之日起3年。

    理赔标准并不一致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各主流轮胎企业在执行质保期内的理赔标准时,也并不一致。目前,主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相对严格的商务部发布的《理赔要求》,另一个则是相对宽松一点的由行业协会制定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者的区别在于,《管理办法》规定如遇质量问题,磨损超过1.6毫米就收磨损费,而《理赔要求》规定磨损超过2.0毫米才能收取磨损费。据记者了解,目前有普利司通等个别轮胎企业依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磨损超过1.6毫米收取磨损费的规定;锦湖、韩泰、固铂三个轮胎品牌按照《理赔要求》执行磨损超过2.0毫米收取磨损费的规定;邓禄普和马牌则是在剩余花纹高于1.6毫米的情况下,选择了向消费者全赔,不收取磨损费。

    轮胎理赔的潜规则

    “使用不当或成维权拦路虎”,某专业人士称,轮胎作为汽车最易磨损的部件之一,对于汽车性能和安全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后的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轮胎出现问题,怎么辨别是使用的问题,还是本身的质量问题?这就是令广大车主最头疼的问题了。据司机刘先生称,一些厂商总是将“使用不当”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行业协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列出了5类19种消费者“使用不当”的情形,其中甚至将“存放不当”和“装配不当”等原本可能是汽车厂商的责任也划归其中,并明确“因使用不当引起轮胎早期损坏,并由此造成人身、财产的,制造方(或销售方)不承担责任,有权拒绝使用方的赔偿要求。”这样一来,作为没有分辨能力的一方,消费者在售后的纠纷面前,往往会吃亏。

    翻新轮胎大肆销售

    轮胎翻新技术也许大家已经不在陌生,尽管旧轮胎翻新能够提高环保水平与利用率,但并不是所有的旧轮胎都可以翻新的,而且存在一批没有生产资质的小作坊。原本磨透、裂缝的废旧轮胎,经过打磨、粘补、硫化等简单工序,“摇身一变”就成了新轮胎。在兰州市西固区就存在着一些翻新轮胎的小作坊,一直以来,这些小作坊翻新报废轮胎成为市场中的顽疾。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清理这些有着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小作坊,但仍有不少商家利用这个行当赚钱。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利润大,技术含量门槛低。许多不法分子用一些禁止的旧方法来翻新。由于翻新的轮胎多数属于报废轮胎,轮胎中的钢丝断裂。因此,即使硫化后,轮胎表面看起来不错,但是寿命已经大打折扣了。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提醒,作为消费者,如果无法辨别真伪,最好还是要到信得过的专卖店或4S店购买轮胎,以免买到翻新报废轮胎。

    销售商无明码标价

    据记者走访兰州市各轮胎销售点发现,大多数轮胎销售点都没有公布轮胎的厂家指导价。即使有些车主不太放心销售商的报价,上网查询轮胎企业的官网,只能查到每个轮胎的详细性能、规格等情况,却找不到价格。同样的一个轮胎,在轮胎经销商、4S店和专卖店的报价都可能不一样。尤其是一些专卖店和汽配城的轮胎,不仅不能做到明码标价,而且经常是看人要价、开高价。但因为没有公开的官方指导价,以至让消费者无从判断,只能尽量地价比三家。同时,因为不明码标价,不同地域价格不同。有些商家为了赚取地区差价,就容易出现代理商窜货的情况。而销售商为了避免厂家的检查,一般都会把条形码等信息破坏。这样一来,不仅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寿命,还容易导致消费者以后如果发现轮胎质量问题,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消协:要明确理赔起始

    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商务部已计划将《理赔要求》由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而针对受损的轮胎检测问题,消协建议引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此外,消协还建议,在三包凭证上,除了标明易损易耗品的有效期,还应注明起始计算时间,将理赔标准、注意事项等售后服务政策明示给消费者。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轮胎时,要明确理赔起始时间,理赔标准等,并且收集好相关票据。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时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 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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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0532-6887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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