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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水源门”背后看企业双重责任问题

来源:千龙网-- 2013-04-02 15:49:18 字号:TT

    最近,农夫山泉“有点嫌”,先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农夫山泉频繁被爆出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原本是“大自然的搬运工”的农夫山泉接二连三地陷入“质量门”,本网友调侃成“大自然垃圾的搬运工”,令消费者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农夫山泉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丹江口岸边杂物的说明”,声明表示,取水口源水符合《瓶装饮用天然水》天然水源水质量要求,并已对厂附近垃圾

进行清理。然而消费者并不十分买账,网友回复质疑如果没有被媒体曝出垃圾堆问题,企业是否会主动清理垃圾?

    网友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大自然的搬运”在索取时是不是应该也担负起对水环境保护呢?工农夫“水源门”背后的企业双重责任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近年来,我国饮用水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据水利部门统计,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珠江等七大水系中,已不适合做饮用水源的河段接近40%,城市水域中78%的河段不适合做饮用水水源。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作《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全国公共水服务的4.6亿人口中,水质不安全的人口有9800万人,城建直接供水6200万人口中约有3100万人口没有喝上达标的水;全国约14%的水源地水质不合格,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约35.7亿立方米水质不达标,占总供水量的11.4%。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些地方的企业被曝直接向地下排污,有知名饮用水企业被曝取水水源地受到污染,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当前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亟须从企业治理、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形成合力,才能进一步突破管理治理上的诸多障碍,促进饮用水安全保护形势根本好转。

    环境保护部近日提出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在解决水污染方面,方案提出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源排查清理力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环保部拟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源排查清理力度,体现了环保部门在推动环保信息公开、履行环境监管责任上的积极作为。但常见的情形是,一旦出现饮用水质量问题或污染事件,公众首先关心的是,饮用水企业是否为减少污染、保证饮用水质量尽了最大努力?有没有人因为污染事件被追究责任?所以,相较于政府监管和公众参与,饮用水企业(包括提供公共水服务的城市自来水企业,和生产经营矿泉水、纯净水等饮用水的商业企业)更要对饮用水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这种主体责任,同时也是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为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饮用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制度,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确保生产经营环节“流”过的每一滴水都洁净安全。人们常说,食品企业是“道德企业”、“良心企业”,饮用水企业生产的是百姓直接入口的特殊食品,因此尤其要有“道德企业”、“良心企业”的情怀和追求。

    除依法承担饮用水安全的主体责任,饮用水企业还应承担与饮用水安全有关的社会责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积极主动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负有法定职责,但对在此取水并从事饮用水生产经营的企业而言,饮用水水源地既是“水源”更是“财源”,水企应当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组织环保活动、与水源地责任单位共建等多种方式,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履行社会责任。一家水企取水的水源地如果受到污染,水企即便对此没有直接责任,但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看,他们也要对水源地污染承担间接责任。对饮用水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构成了对饮用水企业的双重激励与约束。

    李克强总理最近在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政府要增强紧迫感,解决突出问题,力推绿色发展,把让人民群众呼吸洁净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食品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水是生命之源,喝干净水是百姓最基本的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免于污染,理当成为绿色发展的题中要义。每一家饮用水企业,都要对此承担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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