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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公开征集城市雕塑方案 一等奖奖金三万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3-06 16:00:09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3月6日讯 记者从胶州市获悉,为进一步彰显胶州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文化建设,即日起,胶州市面向从事雕塑艺术创作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单位或个人、群体均可),美术类院校、雕塑院校师生、艺术爱好者等公开征集城市雕塑方案。

    据悉,此次征集的城市雕塑将设置于胶州市新城区中心区,三里河公园至青年湖段。雕塑设计要求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能够体现胶州的城市精神面貌、地方特色及历史文化精髓,并且能与周边环境协调,具有休闲性和创新性。 此次征集活动于3月31日截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此次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纪念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相关资料下载请登陆,在公告公示中下载。(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方亮 周荺)

    附:胶州市城市雕塑方案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彰显胶州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文化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胶州市城市雕塑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置位置

    胶州市新城区中心区,三里河公园至青年湖段。

    二、设计要求

    1.可识别原则:创意独特、直击主题,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突出标志性效果和视觉冲击力,强调作为代表城市形象的主题雕塑所应具有的形式感和图案性效果,考虑雕塑从立体形态母题转化为平面城市徽章的可行性。

    2.体现城市精神面貌:能够展示出胶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特别是结合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胶东国际机场的规划筹建,展示出胶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腾飞之势。

    3.地方性原则: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反映当地人文风俗特征,以着力表现胶州特有的城市文化特色为主旨,避免采用诸如仅以体现海滨特色等空泛的主题立意。

    4.历史性原则:挖掘胶州历史文化精髓,选择适当的创作手法展现城市记忆。

    5.环境协调性原则:雕塑应和周边广场、景观、建筑环境协调呼应,建成后是胶州市乃至周边区域重要的人文景观和标志性艺术精品。

    6.休闲性原则:赋予城市雕塑休闲宜人的艺术感染力,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品质,通过城雕建立公共活动领域圈与广场系统。

    7.创新性原则:使用材料、表现手法不限,鼓励使用能体现现代美感的新材料、新形式。

    三、相关资料下载

    相关资料下载请登陆

    四、征集对象

    面向从事雕塑艺术创作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单位或个人、群体均可),美术类院校、雕塑院校师生、艺术爱好者等。

    五、作品报送要求

    1.递交作品统一采用电子文件,可发送到征集指定电子邮箱或光盘邮寄到指定联系地址。

    2.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应配正面、背面及两侧等不同视角的图片4张,白天、夜景效果图各1张,并配平立剖面图(需标注尺寸,以毫米为单位),组装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装图。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图片内容中不得显示应征者的相关信息。

    3.递交作品还应配有中文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者介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

    4.每位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均可提供一稿或多稿方案。

    六、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是作品的原创作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保证提交的作品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应征者和创作人承担。

    2.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

    3.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征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活动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修改、使用权,一经采用,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即归主办方所有。

    5.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七、评选方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方面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

    纪念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获奖者所获奖金的税金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九、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胶州市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东省胶州市北京东路228号新城大厦825房间;收件人:景观项目部;邮编:266300;联系电话:0532-82205701。

    2.投稿电子邮箱:jzsmgc@126.com。

    3.应征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雕塑征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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