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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保本价23.03元起 防大货超载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03 06:41:23 字号:TT

    昨日,记者从青岛市垃圾管理处了解到,为规范青岛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秩序,相关部门近日出台了 《关于发布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格的通知》,严禁发包单位和运输企业以低于成本指导价经营,一旦发现有低于成本指导价的运输行为,相关部门将对其严厉查处。根据《通知》发布的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运输价格将比以往翻一倍。

    运输指导价23.03元起

    市垃圾管理处副处长刘方炯告诉记者,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和市政公用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发布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运输单位,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秩序,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恶性竞争、相互压价等现象,经市物价部门对去年12月建筑垃圾运输费用测定,确定了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格:运输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运输成本价格为每立方23.03元,运输距离超过1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每立方建筑垃圾运输成本价格增加0.95元。

    运输费至少翻一倍

    “按照运输成本指导价格,运输价格比以前会有成倍增长,由此减少超载现象发生。”据介绍,运输价格太低,是大货超载现象严重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运输单位为自我生存,只得超载运输。按照以往例行的建筑垃圾运输价格,建筑垃圾从市南区运到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理场,每立方米的运输费只有10多元,而根据《通知》要求的建筑垃圾成本指导价,每立方米建筑垃圾的运费将达到接近30元。刘方炯同时表示,主管部门今后将引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成立行业协会,在行业内部起到自律作用。

    低于“保本价”将重罚

    刘方炯介绍说,这个运输成本指导价格是“保本价”,是建筑垃圾装车驶出施工现场后的运输成本,包括人工、油价、车辆设备损耗等费用,不包含建筑垃圾处理费和运输方的利润。根据通知要求,任何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低于运输成本价格发包,运输单位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运输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果发现有低于成本指导价的运营单位,相关部门将介入调查。”据了解,主管部门将随时检查运输企业的运输合同,查看签订价格,低于自身运行成本价格的单位,将涉嫌以低价恶意竞争扰乱市场被处罚。同时,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运输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执法部门也将对此予以检查。

    外地违规大货可举报

    据介绍,为便于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的管理,我市实行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制度,禁止外地大货车来青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因此,道路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货车必须是本地牌照车辆,市民一旦发现有外地牌照大货车运输建筑垃圾,可拨打电话85629813向市政公用局举报,查实后可获得100元现金奖励。据了解,我市在市垃圾管理处备案登记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共有47家,拥有运输大货车600多辆,按照目前市区工地施工状况,这600多辆大货车完全能承担正常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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