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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扣6分引热议 或提前降速或急刹被批违背牛顿定律

来源:新华网综合-- 2013-01-02 09:20:43 字号:TT

公安部详解认定“抢黄灯”具体情形 新华社记者 胥晓璇 张勋 编制

公安部详解认定“抢黄灯”具体情形(记者 胥晓璇 张勋编制)

    天津交通违法下降

    今天(1月1日)是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实施首日,截至17时,天津全市交警查获和电子警察摄录交通违法与新规实施前环比下降28%。

    上午9时,天津高速公路迎来元旦小长假出行交通流量高峰。“与以往节日相比,今天高速公路过往车辆超速交通违法大幅减少,特别是京哈、京沪等高速公路尤为明显。”正在监控大屏幕前观察流量的交警介绍。

    9时25分,京哈高速公路距北京方向80公里处突然报警,监控该路段的电子眼捕捉到一天津牌号的白色小客车时速达到178公里,超速50%以上。交警立即通过监控系统对该小客车所在路段作出提示:“白色小客车严重超速,请立即减速。”随后,在收费站值守的交警将车拦下。司机徐某成为新规实施后该路段首名因超速50%以上被扣12分的驾驶人。

    网民呼吁规范取证

    据新华社合肥1月1日电(记者葛如江、 张紫赟)1日,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新规定因“多项违规被大幅提高分值”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记者采访发现,“史上最严交规”成效显著,却存在取证难的执法盲区。

    上午9点钟,在合肥市金寨路与芙蓉路交叉口,当交通信号灯闪烁将变黄时,许多车辆明显减速滑行。交警刘伟介绍,“驾驶员们注意力集中多了,不过抢黄灯等现象还有。”一位车主坦言,城市内信号灯设置不同,绿灯闪烁时间也不等,在对道路不熟的情况下,很难做到一个黄灯都不抢。

    新交规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讨论集中在“如何做到清晰界定违规而没有异议”。有交警坦言,对在车内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即使采用大量警力也难以完成处罚工作,希望采取电子拍照处罚的方式。(人民网-人民日报陈杰 杨毅)

    网友吐槽新交规“黄灯规则”违背牛顿定律

    新交规实行第一天以来,网友纷纷吐槽见黄灯亮起即停在停止线很难掌控。要么提前在路口把车速降至极低,但这给本身拥堵不堪的交通继续添堵;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但这已经造成更多追尾事故。违背牛顿第一定律而制定的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人民网)

    从昨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正式实施,新规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这也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

    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规,黄灯的目的是提示,没过线的车辆应该适时采取措施。另外,北京城区暂不安装倒计时信号灯。

    “史上最严交规”闯黄灯罚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色信号灯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闯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按照新实施的123号令,这种行为将被依法罚扣6分。

    新规实施首日,网上引起了很大争议。一部分网友表示,如果闯黄灯也罚分,那么黄灯就失去其意义了,干脆直接采用红、绿两色信号灯;也有网友支持“闯黄灯也罚”的说法。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曾解释,考虑到车辆制动距离、安全车距等因素,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部门表示,123号令和124号令的实施,本意是通过加强管理,严格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行为。

    对于闯黄灯处罚,相关法规已经给出说明,黄灯是净空路口、以给驾驶员安全提醒为目的设置的,如果车辆在黄灯亮起时已经驶入路口,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按照相关法规,交管部门不会处罚。

    网友建议城区路口安倒计时信号灯

    此外,有网友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在城区路口安装倒计时信号灯,读秒的红绿灯一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还有网友提出,国内一些城市使用了倒计时信号灯,就是在红、绿灯亮起时,同步显示剩余时间,“倒计时也是一种警示,与黄灯效果一样,为什么不能装这样的灯?”

    交管部门表示,倒计时信号灯不适合城区的道路交通情况,暂不考虑安装,目前只有部分路口安装了用于步行道的倒计时信号灯。

    城区的智能红绿灯系统在路面下面埋有感应设备,路网的红绿灯形成一个大型的“绿波带”,根据车流量的增减,红绿灯会调整时间。如果是数秒的灯,就会出现倒计时混乱,也会给驾驶员造成错觉。目前倒计时车行信号灯主要在远郊区县,在采用固定放行时间的路口使用,因为这些地区车流量相对少,通过率也固定。

    现场

    不同路段“闯黄灯”情况不同

    新规实施首日,闯与不闯黄灯在不同路段有截然不同的情况。

    昨日下午,四环外朝阳路与黄杉木店路交叉路口,15分钟内先后有6辆车抢黄灯通过,过路口车速非常快。与此不同的是,二环内广渠门桥下西向东方向,15分钟内无一辆车强行通过黄灯,当黄灯亮起,一些车距离路口十几米处就开始减速。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驾驶员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为了驾驶员自身的安全,也不要强行闯黄灯。”

    微博摘录

    @孙艺轩V 2013新交通规则#交通事故# 我成了第一波吃螃蟹的人,正常行驶前车骐达见黄灯一脚急刹,我给他撞出去一个车身,对方后保险杠及尾门报废,我车没事,人也都无碍。请各位在看见信号灯1公里的时候就开始减速吧……祝各位好运。

    @杨葵V 新交规实行第一天上路,试验几十次黄灯问题,很难掌控。要么灯前50米左右就把车速降至极低这必将给本就拥堵不堪的交通造成更大灾难;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这必将造成更多追尾事故。我积极赞成交规从严,但这一条确实极不合理,郑重呼吁@北京交通修订此条。

    @马洪涛:今晚回家路上,在一个路口马上要越线时,绿灯突然转黄灯了,我试了试,根本不可能在线内停下来,只好硬着头皮开了过去。不知道制定新交通法规的官员们,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停下来?赞成更严厉的交通法规,但是倘若严厉到让人无法做到,必然导致执行中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看谁比较倒霉撞在枪口上了。

    @老徐时评V:刚才开车在路上走了一圈,按照北京现在没有绿闪倒计时的情况,以前看到前面绿灯心里特爽,现在特怕,不知道啥时候变灯。为了安全起见,路口前十几米一定要把车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这样既不会追尾也不会被追尾,不怕慢,就怕罚,安全第一!

    专家说法

    “强调闯黄灯也算违法是一种突破”

    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专家表示,“闯黄灯”算不算违法这个争议已经存在30年了,此次强调“闯黄灯也算违法”是一种突破。

    该专家称,算上此次实施的123号令和124号令,我国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经历了4次比较大的调整。在第二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时,就把黄灯的有关内容写入了。颁布之初,相关部门内部对“闯黄灯”怎么界定有过争议,当时确定,在确定路口安全时,黄灯亮起车辆可以通过。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条例中写明,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法律法规虽有所规定,然而在现实中,各地交管部门对于“闯黄灯”这一行为是否属于违法采取的执行方式却各异。

    该专家表示,公安部交管局此次明确对“闯黄灯”行为做解释,是一种突破,是对良好交通习惯养成的因势利导,“交通本来就是一种文化,交通文化需要被绝大多数人支持和认同,文化和科学之间总会有差距,如何养成良好的交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发挥促进作用的。”

    在国际上,黄灯警示的作用非常明显。在他们的交通文化中,车辆到路口就自然减速,保障行人的绝对路权,这可能也是交管部门此次强调“闯黄被罚”的初衷,“有争议就有改革的空间,也能引起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新京报记者郭超 韩旭阳)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交规中对闯黄灯、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也大了处罚力度,而这在车主中引发不少争议。

    关键词:闯黄灯

    闯交通灯、抢黄灯要被扣6分

    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扣6分。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对于“闯黄灯罚六分”的规定,有网友认为,黄灯本来是红灯的预警,提醒后车减速观察。如果对“闯黄灯”也做同等处罚,那么红灯就失去了存在意义。也有人认为,黄灯亮便罚,不仅易造成追尾,还会大大降低过路口车速,带来更严重的堵塞。

    而此前,新华社微博“新华视点”发表“新华微评”,对抢黄灯新规提出了同样的质疑:绿灯变黄灯时,若车轮距停止线很近,刹车距离不够时,司机该怎么办呢?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是尊重生命的具体措施,但因规则漏洞而导致的处罚,着实让交通参与者伤不起!”随后,“新华微评”还表示,规则的出台,应反复论证并广泛听取意见。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车辆应停车这项规定,在目前信号设施及道路设计标准不一的情况下,实际操作难度巨大。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考虑,营造更安全、更具人性化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国新闻网)

    驾照新规引发热议 深圳暂不处罚机动车闯黄灯

    昨天起,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司机闯黄灯将被扣6分。昨晚,深圳交警表示,暂时不会对闯黄灯行为作出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黄灯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昨天下午1点多,“作家、出版人”杨葵在自己的认证微博中称,“新交规实行第一天上路,试验几十次黄灯问题,很难掌控。要么灯前50米左右就把车速降至极低,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这必将造成更多追尾事故。”该微博呼吁相关部门修订此规定。

    微博上,众多网友对此新规吐槽,新华社“新华视点”及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对此发表看法。“新华视点”称,违背牛顿第一定律而制定的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

    昨晚10点55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转发该微博并表示,深圳暂不对闯黄灯处罚。一个小时后,深圳交警再发微博称,暂未处罚的原因有三,一是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一步排查;三是黄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

    截至今天凌晨1点30分,杨葵所写微博被转发8180次,评论1564条。深圳交警所发微博被转117次,评论82条。(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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