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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举行公捕公判会 当地称为震慑犯罪分子

来源:新华网-- 2012-11-02 17:36:56 字号:TT

现场情况

现场情况

  10月31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大会在山东曹县人民会堂举行,20人在大会上被公开逮捕,曹县法院随后对被告人进行宣判。根据当地官方的说法,2000余人参加了大会。昨日,这次大会引发网友质疑。南都记者注意到,当地官员在大会上称,公捕公判是该县公开惩罚犯罪、震慑犯罪分子、扩大教育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当地坚决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曹县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的照片显示,会堂场景壮观,蓝色的椅子上坐满前来参会的群众,后面高悬红色条幅,上书“全力推进维稳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为打造富裕和谐幸福新曹县而努力奋斗”。

  主席台深色的幕布拉开,“曹县人民法院、曹县公安局公判公捕大会”一行字赫然在目。台上铺红地毯,身着正装、警服的公安机关和法院系统人士在座。曹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魁民出席会议,曹县法院院长高贤钊,县检察院、公安局等负责人到会。曹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王磊主持公判大会。

  一张照片中,黑压压的脑袋向前注目主席台,一名西装人士站在主席台正中持发言稿,正在讲话。前面左右各5名身着橘红色囚服的犯罪嫌疑人,双手被束于身后,低着头。左面5人站立,右面5人蹲地。

  曹县法院在博客中披露了公捕公判的细节:县公安局负责人对赵某某等涉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的20名犯罪嫌疑人宣布进行公捕;县法院副院长魏东舒对被告人张某等10名犯罪分子分别以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卖淫罪,盗窃罪等罪名公开宣判。另有三人因盗窃罪获刑。

  早在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规定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都是违法的;不但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及一切违法的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大会虽在室内举行,但在微博上也遭到了法学人士及普通网友的广泛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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