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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户快递10台电脑6台不翼而飞 快递只赔千元

来源:齐鲁晚报-- 2012-10-31 09:46:44 字号:TT

    自己是青岛开发区的一个商户,日前她通过全峰快递公司快递10台电脑到北京,没想到签收时有6台电脑不翼而飞,其中5个电脑箱中装上了石头。她要求快递公司能全额赔偿6台电脑26700元,而快递公司却表示,因为她未对邮件保价,最多只能赔偿她1000元,这让她无法接受。

    快递电脑签收时

    电脑变成石头

    “9月6日,我通过全峰快递向北京中关村的客户快递了10台电脑。9月8

日,客户签收后,发现其中有6台电脑不翼而飞,除了一个电脑箱子是空的外,另外五个箱中放了石块。”10月30日,在青岛开发区井冈山路的一家数码港,记者见到纪丽娜时,她告诉记者,北京的客户签收后,和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一起验货,全峰公司的快递员对此也写了证明。

    9月8日当天,纪丽娜和她北京的客户分别在北京和青岛报案,但是派出所说此事属于经济纠纷,不能进行立案。“我从网上查看货物的跟踪记录,上面显示的各中转站对电脑称重时,重量发生了变化。”纪丽娜说,发件时10台电脑连同包装称重为40公斤,可是到了潍坊分拨中心,重量变成了42.88公斤,到了北京时,重量又变成了41.85公斤。“重量发生了变化,肯定有问题啊。”纪丽娜说。

    快递公司表示

    最多按运费10倍赔

    事发后,纪丽娜与全峰快递青岛站联系,而公司的负责人告诉她,因为纪丽娜未给快递的电脑保价,所以他们只能按照运费(每台电脑10元)的5倍进行赔偿。

    10月30日,记者拨通了全峰快递公司青岛站总经理张珍云的电话。“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也早就给出过了赔偿标准。”张珍云介绍,一方面客户是签收后说电脑变成了石块,另一方面他们未对电脑进行保价,所以只能按照运费的5倍进行赔偿,考虑到他们的损失比较大,他们可以按照运费的10倍进行赔偿,即赔偿1000元。“在快递单据上,也有相关的赔偿标准,我们也是按照行规来的。”张珍云说。

    对于货物在不同中转站称重时,重量发生变化,张珍云解释说,各中转站的磅秤不是统一的,有上下的浮动是正常的,不能代表有人对货物动手脚。“6台电脑价值26700元,如果只赔偿1000元,肯定不能接受。”纪丽娜说。

    消保委表示

    根据具体情况调解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的何洁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和客户双方已经存在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快捷地交给收货人,如果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损坏、被盗,快递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双方有合同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没有合同,可以按照快递单据上的约定进行赔偿。

    青岛市消保委的孙姓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消费者投诉后,我们会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孙姓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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