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2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
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陈述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
的记载,表明明朝对钓鱼岛连续无间断地管辖。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的记载,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记载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内。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将钓鱼岛等岛屿列为台湾宜兰县海防要冲。邹世诒等《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民国34年(1945年)3月,由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