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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清新剂被指含毒 喷后甲醛有增无减(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15 07:55:44 字号:TT

空气清新剂被指含毒 喷后甲醛有增无减

空气清新剂被指含毒 喷后甲醛有增无减

  测试

  发现甲醛含量有增无减

  昨天,记者从青岛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了解到,在这6个房间的测试中,使用了河北、烟台两地生产空气清新剂的房间内,空气中甲醛含量没有变化,而使用上海、广州等四地生产空气清新剂的房间内,空气中的甲醛含量都有所增加(见表格)。在可吸入颗粒物的测试中,也有5个房间的测试结果为增加,剩下的1个房间没有变化。“即

便是同一房间,在不同的时间测试,结果也可能不一致,但根据测试结果来看,使用空气清新剂后,至少没有降低甲醛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数量,也就是说,没有起到清新空气的效果。”青岛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郭先生认为,而根据他们的经验,房间内如果甲醛含量较高,对老人、婴儿的影响要更大一些。

  新闻纵深

  空气清新剂不见“配料表”

  质监部门表示此种产品没有国家标准 尚未有明确规范

  记者采访发现,从市面上购买的多个品牌的空气清新剂中,都没有注明它们含有什么成分,让消费者搞不清自己购买的产品到底是什么。

  记者采访河北这家生产空气清新剂的企业,询问其产品为何没有注明含何种成分,工作人员

  表示“国家没有要求我们公布”。而上海的一家企业也表示, “空气清新剂成分涉及到生产环节,都是保密的不适宜公布。”当记者表示使用后反而感觉不舒服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香精的问题,你可以少使用一点,开窗通通风。”记者又联系上海浦东新区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空气清新剂可以不标明配方”,因为“它不像化妆品和食品一样必须标明配方”。

  青岛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空气清新剂还不属于工业产品,不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之内,目前国内尚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产品只采用企业标准,同时实行属地管理。依照法规,企业标准的制定应该高于国家标准,但是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缺席的情况下,企业标准的制定和流通监管只能依靠当地执法部门。质监局标准化处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国内其他媒体报道,空气清新剂是上世纪开始应用于环境卫生领域的一种化工产品,有的气雾剂中含有低级饱和性碳氢化合物,这些物质具有可燃性,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在出售这类产品时,须标明危险级别,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气雾剂、喷雾剂的产销和使用明确规范。环境专家介绍,空气清新剂含有的成分对人体可能带来伤害,基本上由乙醚、香精等成分组成,这些物质在空气中分解之后产生气体,其中的某些成分本身就是空气污染物,这其实加剧了空气的污染程度。

  权威说法

  青岛科技大学教授——

  清新剂是“掩盖”并非“消除”

  记者采访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教授殷树梅,她告诉记者,空气清新剂无法消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它只能依靠香精等化合物来散发强烈的香气从而遮盖异味。

  对此,青岛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郭先生也表示,他注意到空气清新剂的生产厂家的宣传语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产品宣传语上强调 “大自然”、“自然清新”、“新鲜柠檬”、“纯净茉莉气息”等字眼,让消费者感到这种产品可以“净化”空气,但根据测试结果来看,使用空气清新剂后,空气质量反而更加糟糕。“实验结果并不说明空气清新剂有毒,但是市民最好还是谨慎使用。”郭先生表示,这些清新剂只是改变了感官体验,通过散发香味来掩盖异味,减轻人们对异味不舒服的感觉。

  链接

  空气清新最好通风

  青岛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郭先生介绍,保持空气清新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简单的通风、日照,不管天气多么寒冷,每天均应有一段时间开窗通风,最佳时间为上午9时和下午3时左右,一般10到30分钟就可以。另外,紫外线照射法和食醋消毒法也有一定的杀菌能力,可用做家庭室内的空气消毒。(见习记者 孔德虎 记者 段海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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