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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油价上涨 出租附加费暂不收取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13 06:38:24 字号:TT

    前日,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调为每升7.71元,很多市民都担心油价上涨后,出租车又要回到加收1元钱燃油附加费的时代,这个担心可以暂时放下了。昨天,市物价局发布通知,虽然油价上涨,但除去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折算后的油价仍低于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确定区间的每升7.07元的下限,我市出租车继续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发布>>> 继续停收燃油附加费

    “

今年我市已先后两次向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了2011年度临时油价补贴,折算后的油价仍低于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确定区间每升7.07元的下限,所以继续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再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目前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7.71元,根据我市 《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青价费﹝2010﹞52号)有关规定,93号汽油零售价进入了7.07元(含7.07元)至8.07元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区间,但通知中同时规定,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方案后,如政府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则按补贴的标准和时限折算为油价,如折算后的油价仍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内,则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如低于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则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应对>>> 发放燃油补贴当补助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虽然没有达到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但考虑到本次油价涨幅较大,我市将以发放燃油补贴的方式,对因成品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支出予以适当补助,确保在不增加乘客负担的情况下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不受影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受到油价影响,我市每年五六月份都会给客运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2010年度每辆出租车发放1.2万余元燃油补贴,2011年度每辆出租车发放了1.8万余元燃油补贴。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会同市交通委抓紧制订预拨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尽快按程序预拨2012年补贴资金。(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吕术青)

    新闻延伸 遇违规收费可电话举报

    记者了解到,交通主管部门将督促各客运出租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营运中要规范服务、明码标价;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价格规定、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行为严厉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规范收费、不规范营运行为,保留好证据,并及时拨打交通服务热线82817777举报投诉,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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