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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载将罚停工学习7天 四种情况乘客可拒付车费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08 08:39:09 字号:TT

  早报讯 昨日,市交通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隋刚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围绕“出租车监管”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网民关心的维权问题,隋刚一一支招。

  拒载情节恶劣将被除名

  有网民说,火车,长途站、机场等地出租车有挑客、拒载等现象。对此,隋刚表示,出租车拒载、挑客、宰客等违法行为,一直是市交通运输委出租车监管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查处出租车拒载194辆,绕道高收费84辆,不按规定操作计价器11

2辆,中途甩客24辆。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媒体给予曝光,对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对查实的拒载行为,除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规进行处罚外,出租车司机所在的公司也对其进行5-7天的停车学习培训和经济处罚。从8月份起统一停车学习培训标准为7天。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据管理条例吊销其服务资格证,3年禁止从事出租营运。

  下一步,市交通稽查将打破工作规律,在早晚出租车高峰时段,重点对火车站、长途站、机场周边的出租汽车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稽查力度。也欢迎市民对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82817777。今年以来,交通稽查在火车站周边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2辆。

  四种情况可拒付车费

  隋刚表示,根据规定,乘客应当文明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或者终止提供营运服务: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违禁品、宠物以及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的;不告知目的地或者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的;精神病患者或者醉酒者丧失自控能力且无人陪同的;实施或者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违法行为的。

  有网民问:“我打出租时,驾驶员师傅不给打表,而且到达目的后,不给我车票,我可以拒付车费吗?”隋刚表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计价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给付当次出租汽车客票或者出租汽车客票打印不清无法辨认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空调的;出租汽车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不能将乘客送至目的地的。

  遇到出租车绕道该怎么办?隋刚表示,遇到此类情况,乘客可以先拨打交通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交通稽查部门将安排专人进行查实。会根据有关情况调查出租车当天运营的相关数据,一旦确认绕道事实,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退还乘客当次乘车费用。(记者 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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