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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乡医疗救助将实施一站式结算 14万人受益(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8-05 06:53:27 字号:TT

青岛城乡医疗救助将实施一站式结算

  早报讯 下月起,城乡困难居民就医后,无须再经过层层申请,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算获得医疗救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问题,简化救助程序,减轻医疗负担,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改进医疗救助结算办法,全市将实现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记者

了解到,根据《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在就医后,需带着病历、药费单等相关证明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提出后还需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领取到救助金,这样一来一去程序繁琐而且费时间,《办法》出台后就可以大大简化程序,使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及时性保障。

  根据《办法》规定,“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对象包括全市城乡享受抚恤定补的部分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城市孤老、散居孤儿,全市约有14万人。

  《办法》中明确,借助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方式,在结算医保(新农合)资金的同时一并结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也就是说,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的费用结算时,除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部分外,即时享受民政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只需缴纳自负部分的费用。

  另外,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急需住院治疗的,民政部门可视情况开通临时困难救助绿色通道,在住院前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前,必须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区(市)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低保边缘家庭身份认定手续,再按照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程序办理救助。

  记者了解到,根据《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对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按统筹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50%-90%、对边缘家庭成员50%的即时救助,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对农村五保、城市孤老、散居孤儿实施全额即时救助。(记者 吴帅 实习生 邢心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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