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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禁售散装食用油 主要为防止地沟油上餐桌

来源:人民网 2012-07-26 10:42:07

    7月25日,市食安办会同质监、工商、食药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青岛市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的进货渠道,严禁在市场内销售散装食用油,生产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加工(含分装)经营食用油等。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由质监、工商、食药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无包装食用油,饭店以后禁用

    除传统的花生油、香油等现场制售经营者和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外,凡从事生产加工(含分装)食用油的生产企业,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凭《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工分装销售相应品种的食用油。未经许可,不得加工(含分装)经营食用油。

    从事食用油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食用油,不得销售散装食用油。市食安办协调督查处处长张祖光介绍,这是本次通知的重点,如果市场上没有卖的了,想买的人也买不到。

    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必须从资质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包装标识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食用油,不得购进和使用无包装、无标签标识的食用油。

    分装加工、流通销售食用油的经营者及餐饮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索取供货方的相关许可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供货发票。

    记者采访获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用油市场准入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用油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无包装、无标签标识、无检验报告书或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擅自加工的食用油或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用油等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违规使用无包装、无标签标识食用油行为。

    货值万元以上,处10倍罚款

    对违反《通知》要求的,由质监、工商、食药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市民若发现违规销售食用油情况,可以拨打“食安青岛”有奖举报电话12345进行举报。

    为何禁止销售散装油?

    分装时易掺假、难追责

    参与起草本次《通知》的市工商局孙处长告诉记者 ,散装油在分装的过程中,容易弄虚作假,掺假后也很难被检测出。为了防止劣质食用油和“地沟油”流入餐饮消费环节,本市借鉴北京、上海的经验,禁止散装油销售。

    “以前我们进行市场检查的时候,散装食用油的问题比较多,再加上地沟油大案件的出现,更加暴露了散装油的隐患。去年9月份,公安部破获了一起地跨浙江、山东、河南等地的超级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这些地沟油多以散装油的形式流向了百姓餐桌,而且据案犯介绍,全国90%以上的散装油都勾兑了地沟油。”孙处长说,散装油拉个管子就卖油,质量没有保证,再加上没有很好的追溯系统,也很难发现和追究责任 ,给消费者的餐桌带来了隐患。

    张祖光表示,除了近日刚刚在四方区查处了一起销售劣质散装食用油的案件,胶南食安办近期也查处了一起违规销售散装食用油的案件,一个看上去不起眼的小店,竟能搞到成吨的散装劣质油,明目张胆销售。

    加上包装就安全了吗?

    便于监管,有助于溯源

    按理说,食用油是否对人体有害,应该与包装无关。于是有市民质疑,有包装的食用油就一定是合格的吗?全面禁止散装食用油后,我们就能用上安全的食用油吗?

    恰恰就在“地沟油案”发生后不久,一些不法商贩将喂牲口用的“潲水”提炼成食用油。奇怪的是,这些“潲水油”的多项指标竟可达到或接近食用油相关检测标准。

    “散装食用油出问题后难以倒查的原因在于它的来源复杂,执法人员很难追根溯源。”张祖光介绍,虽然不能确保所有带包装的食用油都没有问题,但是禁止销售散装食品油,使监管部门有条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容器和预包装食用油进行电子化监管,即使出了问题也好追溯。今年市食安办从原料选取、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馆回收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食用油市场,目的就是让违法企业无可乘之机,让餐饮业变得更加阳光和透明。

    探访

    市场上难觅散装食用油

    7月25日,记者以饭店购油者的身份来到位于四流南路的青岛市粮油批发市场探访。虽然多个售油经销店表示,由于今年执法部门的严打,不敢再销售散装食用油,但当记者表示想要拍照时,所有受访商家均表示不便。商户的行为加深了记者的疑惑,继续探访发现市场中有部分商家门口摆放着盛放散装食用油的白色塑料大桶。而商家对此的解释是,此油并非作为贩卖之用,而是剩油,供自己家用。

    记者咨询了部分商家,他们表明之前由于散装油单价低,在政府严令禁止前是许多饭店用油的第一选择。对于商家而言,每斤散装油可获利2到3毛钱,而桶装食用油平均每斤仅能获利不到2分钱。

    当天下午,在抚顺路批发市场,记者也没有发现散装油在售卖。

    调查

    市民多赞成饭馆忧成本

    采访中,绝大多数的市民赞成推行散装油禁止令。市民王霞说,她从来不买散装油,因为没有生产日期等信息,不知道有没有过期,出了问题也不知道该找哪里。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市民中,仅有两位市民表示经常购买散装食用油,1位市民偶尔购买散装食用油,其他市民均表示从不购买此类油。

    多位市民对散装食用油的质量表示怀疑,认为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购买者则认为部分散装油的质量可以得到保证,而且价格更为便宜。

    在台东一家饭馆里,范老板认为“禁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成本,成本增加,调价也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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