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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原因不明”延误8小时  48名乘客集体依法起诉维权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7-24 22:32:22

    本报讯 现今,有些航空公司的航班“原因不明”延误问题,以及作为乘客如何依法维权的问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记者昨日从山东德衡律师所举行的有关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该所律师作为深航ZH9879航班48名乘客的诉讼代理人,日前携带诉状及相关证据等材料来到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航”),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深航向 6月 22日ZH9879航班滞留乘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城阳区法院已对48名乘客的诉讼正式受理。

    据悉,此案是我省法院受理的首起航班延误诉讼案。

    据代理律师介绍,2012年6月22日,从深圳飞往青岛的深航ZH9878航班,在深圳机场延误近8个小时才起飞,本可17点到达青岛的航班,延误成次日凌晨1点才到达青岛。而深航对此次航班延误原因的解释前后不一,令乘客无法真正了解延误原因与起飞时间,且一个月过去,深航至今未作出任何正式道歉或赔偿处理,这也是该案产生的具体原因。

    据了解,这48名委托德衡律师诉讼的乘客,既有青岛本地人,也有到青岛旅游、出差的人或是要途经青岛去省内其他地方的人。在各自诉状中,按照民航总局和“深航”之前曾公布的有关对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意见”等,分别提出了返还机票款、赔偿人民币488元至1000元不等的诉求。

    代理律师认为,乘客乘坐深航航班出行,即形成航空运输合同关系,深航应向乘客提供安全、准时的航空运输服务。但本次延误发生后,深航没有及时、详尽地向乘客公布真实原因,也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存在明显的服务瑕疵,已经侵犯到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深航应当对此次延误做出详尽解释、并向乘客正式道歉,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了解,此次德衡律师义务代理乘客起诉航空公司,主要目的是为引导乘客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促使航空公司提高对待乘客的“契约意识”,不断改进自身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而推动航空立法。另悉,德衡律师集团下属的青岛、济南和北京、上海、南京、邯郸六地办公室在今年内同时接受航班延误的乘客的维权委托,义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戴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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