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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七八月最易受伤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7-18 08:11:11 字号:TT

    7月17日上午的发布会上,青岛同时发布了《青岛市2011年伤害监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青岛去年共监测到伤害报告近10万例,人数有所上升,并且统计显示伤害发生最多的地方是在公路和街道上,一年中伤害发生率最高的时间是7~8月份,而一天当中伤害发生的高峰时间为上午8~11时,在这些地点和时间段人们要格外注意安全。

    受伤人群中青年超四成

    本市今年已是第6年发布《2011年青岛

市伤害监测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年末全市人口总数为766万余人,其中男性382万余人,女性383万余人;统计流动人口合计187万余人。

    去年本市伤害监测共报告97346例 ,接近 10万例,伤害发生率为12.70‰,较 2010年伤害发生率(11.62‰)有所上升;男性伤害发生率17.24‰,女性伤害发生率8.18‰,男性伤害率是女性的1倍多;本地居民伤害发生率9.70‰,外埠人口伤害发生率12.31‰,本地人口和外埠人口伤害发生率均较2010年有所上升。

    在受伤人群中,统计显示中青年(25~44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超过40%,15~59岁年龄段总共占79.77%。在分布地域上,城市、郊区和农村分别占32.84%、35.21%和31.95%,城乡结合部的郊区相对较高,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较 2010年略有下降。

    在职业上,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16161例占16.60%,生产设备操作人员13193例占13.55%,家务人员10495例占10.78%,专业技术人员10511例占10.80%,在校学生9536例占9.80%,商业及服务人员9062例占9.31%,办事人员7485例占7.69%,离退休人员4179例占4.29%,待业人员3353例占3.44%,学龄前儿童3661例占3.76%,其他或不详9456例占9.71%。

    结果显示,在做家务时有超过1万名市民伤到自己,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

    上午8~11时最易受伤

    从伤害发生地点来看,在近 10万例伤害中,发生地点居首位的是公路或街道,有28720例占29.50%;其次是在家中有25776例占26.48%;工业和建筑场所16687例占17.14%;公共居住场所10030例占10.30%。因此在公路、街道等车多人多的地方要时刻注意安全。

    根据统计伤害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1~4季度分别为20.63% 、26.73% 、29.47% 、23.17%,第三季度市民最容易受伤;全年中7~8月份伤害发生率最高,占20.62%,1~2月份发生率相对较低。一天当中,市民最容易受伤的时间高峰为上午8~11时,占全部的37.11%,其次14~15时、16~17时伤害发生也较多。

    报告分析,伤害的发生以夏、秋季最为突出,“由于气候炎热,人的精力较不集中,容易疲劳、分神,且衣着单薄,这些因素都会增加伤害的发生率。”而一天中伤害发生高峰上午8~9时,这个时段发生在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比较集中,也可能与睡眠不足,早晨头脑不够清醒和身体各部位尚未活动开便从事高强度工作有关。此外11~12时、16~17时这两个时段分别处于上午和下午接近下班的时间,人的精神趋于疲乏,生理和心理上易出现差错,因而发生各种伤害的可能性较其它时段有增加的趋势。此外全年12个月车祸发生率均较高,以10月份、7月份、11月份较为突出,分别占全部的10.16%、9.59%和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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