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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条公交专用道专车专用 出租乱入罚200元记3分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5-21 06:50:15 字号:TT

    昨天,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出行需求、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从今天起市内四区全面禁止出租车通行公交车专用道。

    共有41条公交专用道

    奥帆赛结束后,我市多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市区整体交通运行状况进入异常状态。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已成为我市交警部门实施

“缓堵”措施的重要出发点。

    据统计,目前市内四区共设有公交车专用道41条,其中对出租车开放的有18条,占总数的43.9%,因出租车行驶公交车专用道导致公交车通行不畅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禁止出租车行驶公交车专用道日益成为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共识。对此,交警支队对市区公交车专用道通行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结果与市民所提建议一致。

    从5月14日起,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就已经开始对通行公交车专用道的出租车进行劝阻、引导,但不进行罚款处罚,得到了广大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

    交警将加大巡逻力度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福州南路、香港中路一些公交车专用道发现,原先的一些标志牌已经撤掉。虽然有禁停标志,但是福州南路两侧公交车专用道内还是停了20多辆车,有出租车也有私家车;在20分钟内,记者只见到了一辆出租车沿着福州南路北向南行驶,到福州南路与香港中路路口时右拐到了香港中路上,其他从公交车专用道内通行的是一些私家车、摩托车等。

    记者从交警支队得知,交警部门决定自今天起在市内四区全面禁止出租车通行公交车专用道,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已经更换了100多个交通标志。

    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41条公交车专用道要专车专用,除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可以通行,校车可以借用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允许从公交车专用道内通行。从今天开始,交警部门将对出租车通行公交车专用道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记3分。交警部门将加大巡逻力度,还将使用电子眼抓拍、DV抓拍等执法手段,对于乱停车行为也要进行处罚。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新闻链接 18条单行线

    镇江路(江西路-延吉路、敦化路-重庆南路);

    江西路 (山东路-燕儿岛路);

    延吉路 (绍兴路-延安三路);

    贵州路(太平路-四川路);

    四川路(莘县路-贵州路);

    广西路(中山路-江苏路);

    中山路(德县路-胶州路);

    辽宁路(黄台路-泰山路);

    华阳路(长春路-辽宁路);

    利津路(长春路-辽宁路);

    南京路 (重庆南路-宁夏路);

    包头路(武定路-黄台路);

    敦化路(镇江路-山东路、南京路-绍兴路);

    四流南路(北岭-金华路、萍乡路-南丰路);

    鞍山二路 (重庆南路-鞍山路);

    重庆南路 (鞍山二路-人民路);

    温州路 (人民路-杭州路立交桥);

    抚顺路(人民路-哈尔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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