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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安全地毯式整治全面启动 30万重奖举报人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早报 2012-05-16 07:02:00

    昨日,青岛市召开“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为期八个月的“食安青岛”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序幕。专项整治将以“地毯式”进行“最严格的准入、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目标: 食品企业检查覆盖面100%    

    本次整治的具体目标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数提升10%,整体持证率达到70%;大宗食品平均抽检合格率提升1个百分点,达到95%;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消费者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1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建档率达到95%以上,地下“黑窝点”基本清除;四区五市分别规划建设辖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1-2处;全面推进市级食品检测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区市规划建设辖区食品检测机构,力争全市区市级食品检测机构达到4-5处,并积极推进辖区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建设,提高辖区综合监控能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清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任务: 涉及七大环节

    此次整治行动涉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点领域;食品相关领域;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等七个环节。

    其中,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整治重点为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重点是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是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是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

    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点领域整治重点是,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非法入市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相关领域的整治重点是无证照从事食品包装物生产、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占路经营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药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重点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药品广告。

    步骤: 7月1日—11月底为重点攻关阶段

    会议明确了本次“食安青岛”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步骤。

    5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全面发动阶段。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通过集中动员、媒体宣传、社会发动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部署。

    6月1日至6月底为拉网排查、整改提高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根据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地毯式检查,摸清经营主体底数,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档案。

    7月1日—11月底为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要求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整治措施。

    12月1日至年底为考核验收、巩固成果阶段。市政府将根据各区市各部门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目标不能及时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公安部门将全程参与

    会议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等部门都将参与其中、各司其职。记者注意到,在各个环节中的责任单位里都有市公安局。

    “我市公安部门将全程参与此次‘食安青岛’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5月15日,市食安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次“食安青岛”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也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提前主动介入,及时摸排案件线索,简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组织力量侦破;特别对重大案件,要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提高案件查处效率;要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实行挂牌督办、案结销号;依法查处妨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奖举报人最高可达3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本次整治行动明确了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会议要求,各区市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对重大案件线索举报人予以重奖。

    记者了解到,整治行动奖励将参照《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标准,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为30万元。(记者 陆波)

    食品安全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

    市南区:88729266;市北区:85801286(工作时间)82612345(非工作时间);

    四方区:83757277;李沧区:87617147;

    崂山区:88996167(工作时间)88996000(非工作时间);黄岛区:86812345;

    城阳区:87863456;即墨市:88513355;

    胶州市:82289383(工作时间)82288181(非工作时间);胶南市:85171911;

    平度市:88312345;莱西市:88405138(工作时间)88405002(非工作时间);

    市食安办:85916682(工作时间)12345(非工作时间);市公安局:110;

    市农委:85915606(工作时间)85911335(非工作时间);市海洋与渔业局:85886970(工作时间)85886981(非工作时间);

    市商务局:85911160;市疾病控制中心:85661011;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2331;市粮食局:85916779;

    市城管执法局:12345;市畜牧兽医局:85065210(工作时间)85065200(非工作时间);

    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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