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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阳光棚改”:6.8万户居民告别“城中村”

来源:大众网 2012-05-14 10:05:51

济安新区(原经一顺河三角地棚改项目)旧貌 盛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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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安新区(原经一顺河三角地棚改项目)新貌 盛堃 摄

    13日下午,“科学发展新山东—鲁花杯第八届中国网络媒体山东行”采访团采访了济南棚户区改造情况。从顺河新区到济安新区,从顺祥新区到振兴花园,济南市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探索安居工程走出城乡统筹的新路子,让在场的记者们拍手称赞。据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一棚改工程已惠及18余万困难群众,让6.8万户低收入居民真正住得上、住得好、住得起。

    “城中村”华丽转身“城中城”

    13日下午,采访团先后来到济南市顺河新区等棚户区改造现场采访,沿途采访中,从“城中村”华丽转身“城中城”的喜悦,让每个接受采访的回迁户居民脸上写满了笑容。

    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相关负责人说,济南市旧城区有38个集中连片棚户区和66个零星片区,居民约6.8万户、18.6万人,建筑总面积约460万平方米,分别占二环路以内总户数的10.6%、常住人口总数的10.7%和房屋建筑总面积的6.3%,区域内房屋破旧,居住拥挤,居住条件亟待改善。为此,济南启动了“棚改”工程,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相辅的创新运作模式,由政府主导规划策划,实行集中连片改造。

    目前,已有顺河新区、济安新区、顺祥新区、发祥巷、文华园、振兴花园、燕山立交西等15个片区竣工,共有20个集中连片棚户区约2.4万户居民陆续入住新居。

    全程决策让老百姓自己说话

    在棚改过程中,济南市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拆迁安置方式多元,棚户区改造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不把群众安置在城市的边边角角。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特殊政策,对只有一套住宅,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拆迁户,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给予补偿。

    同时,坚持让老百姓自己说话,对回迁安置分配方案、评估机构、拆迁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由居民投票决定。对项目规划、安置房户型、安置补偿等方案进行公示,邀请监察、审计和公证等部门参与监督。

    让老百姓住得上、住得好、住得起

    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而且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据初步统计,济南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居住面积约32平方米,改造后户均居住面积可达到62平方米。

    同时,拆除棚户区及乱搭乱建房屋,新改扩建了一批学校、幼儿园、社区办公、公共服务和现代商业等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供暖、供气、垃圾转运、公厕等设施,从根本上改变了棚户区的落后状况,而且还促进了现代产业建设发展。比如,振兴街银座商贸中心、魏家庄万达广场、山大路解放路济南华强广场等一批城市综合体的规划建设,使区域结构得到优化提升,功能特色更加突出,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区域商业、金融、三产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长期税源。(记者 王磊 盛堃 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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