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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亲抛夫弃病女图谋房产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5-04 13:28:49

  “婚姻的官司涉及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法院强行判决后还可能出现很多延伸的问题,不如促成双方一个都能接受的结果,调解结案,这样对他们双方都好。”昨天,四方法院民三庭“赵洁法官调解工作室”举行开放日,记者现场旁听了几起婚姻案件的调解,当天共安排8个婚姻案件进行调解,5个调解成功,其中2对经调解当场和好回家,3对经调解后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离婚,另有3个案件经调解后撤诉。记者了解到,成立调解工作室半年来,共接到200多起案件,到目前仅有2起最终判决。

  离婚后将房子给女儿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女方起诉离婚,要分割夫妻共同的1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但男方想把房子留给他们22岁的女儿,因为他们的女儿患有皮肤病,需要终身治疗。”昨天上午,赵洁法官准备调解这起离婚案,她介绍,一般夫妻离婚都争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案例里女孩已经22岁了,不存在抚养权问题,女方要求男方给她10万元钱,然后拿出2万元来给孩子,以后孩子的事情她不再过问,这么绝情的母亲很少见。

  “我想的是我们离婚后,将这套房子给女儿,以备她以后治病用,我们当父母的谁也不要了。”男方张先生说,他也希望离婚,因为给女儿治病已经将家里掏空了,妻子又不负责任地走了,自己开出租车,每月赚的钱也就够生活费的,早了结了这段不幸的婚姻也省去麻烦了。

  女儿对母亲一肚子意见

  “三年来,她就给我充了100元电话费,我们通话的次数不超过10次。”提起母亲,女儿小张一肚子意见,她说,自己的病属于一种血液遗传病,可能来自有哮喘病史的母亲家族,发病时全身出现湿疹,父亲带着她看过好多专家,都说这个病是一辈子的事情,只能通过不断吃药来控制病情。但父亲带着她四处看病的时候,母亲却一直不管不问。

  张先生说,妻子以前在毛纺织厂工作,结婚前厂子就处于停产状态。结婚后妻子没再出去工作。“她虽然在家里没工作,但都是爸爸照顾我,她都没给我洗过衣服。”小张说,母亲要离婚可能有隐情,作为女儿,她不好说母亲的私事。“我觉得他们离了婚可能更好,不过我妈妈说离婚要给她10万块钱,只给我留2万治病,我不同意。”小张说,她光是中药就喝了五六十服,擦湿疹的药膏一管170元,因为要全身涂,两三天就能用掉一管,父亲负担她的学费、生活费已经很吃力,母亲的要求她不能接受。女孩说,她已经大三了,很快就能毕业找工作,帮父亲分担生活压力。

  妻子称受到家庭暴力

  昨天上午10时许,张先生的妻子来到法庭,见到丈夫和女儿,她并没什么反应,只是听女儿和丈夫叙述她的不是。“他平常经常对我打骂,我手机里还有被丈夫打的身上发青的照片。”张先生的妻子说,她和丈夫结婚后就和公婆一起住,2006年开始搬出来在自家那个十几平米的房子住,但丈夫和女儿还在公婆家。丈夫对她不管不问,半年前她搬到了朋友家。

  张先生妻子坚持,她不会放弃自家房子的分割,因为离婚后她也没有收入来源,就靠这个过日子。上午11点,双方在赵洁法官的调解下终于达成协议,男方同意付给女方8万元钱,当庭结清2万,剩下的分期,每月付1000元给女方。(记者 孙启孟 实习生 刘颖通讯员 王卉 王丽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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