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新闻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蓝色盾牌2012行动送法下乡实施方案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4-16 21:21:26

    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切实服务蓝色经济区发展。按照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蓝色盾牌2012行动”工作部署,决定在加强日常国土资源执法宣传基础上,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送法下乡”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发展大局,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目标任务

    围绕保障青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目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深入基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国土资源法制观念;营造共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社会氛围;提升国土资源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和内容

    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对象,以两级干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近年来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以及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查处问责的政策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国土资源送法下乡活动。

    四、责任分工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会同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做好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辖区内活动的具体实施。

    五、方法步骤

    结合实际,采取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学习,在市、区(市)党校开设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课程的方式,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国土资源执法座谈会、现场咨询服务、发送宣传手册、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各界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一)部署准备阶段(4月15日前)

    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资料、培训宣传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准备。   

    (二)集中送法下乡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

    1、执法监察支队完成市政府与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书》、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依法管地用地责任书》、市局与各区市(分)局签订《土地执法监察责任书》工作;各区市(分)局完成本辖区的相应工作。

    2、以配合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选择部分区市开展座谈讨论,宣讲依法管地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执法监察支队与市委党校联系,在党政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国土资源管理专题课程;各区市(分)局完成本辖区的相应工作。

    4、组织对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集中培训学习。

    5、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组织座谈会、现场咨询服务、发送宣传手册、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各区市(分)局组织国土资源所将执法宣传深入到每个镇、村和社区。

    (三)总结阶段(6月16日至30日)

    各级认真总结此次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逐级上报。届时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全市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组织落实,从人员、经费等方面做好充分保障。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加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街道办事处、村镇都要宣传到位。特别是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高的村镇,要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各群体、各层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宣传和教育。

    (四)范围广泛,宣传到位。要在重点宣传的基础上,展开广泛的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做到镇镇都有宣传册,村村都有明白纸。要通过这次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镇、村干部知道什么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什么是国土资源犯罪行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承担什么责任;保护国土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有哪些义务;进行开发建设需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等。

    

-
相关链接

上一篇:蓝色盾牌三级联合重点巡查实施方案
下一篇:蓝色盾牌2012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