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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新政扶持大学生创业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3-26 14:23:07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市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机制,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已出台《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十项“高含金量”政策助推大学生就业创业,重点扶持驻青高校的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放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外地来青创业的大学生也能享受各类帮扶政策,可享各类补贴和小额贷款待遇。

    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创业引领计划的全面实施使我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在现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的大学生由派遣期内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扩大为所有来青创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大学生和驻青高校在校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大学生创办企业申领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招用人员范围中增加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5万元和20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和30万元;大学生创办企业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房租补贴;设立1000万元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建立初期规模为1亿元的大学生创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和初具规模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大学生创办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会。

    优先采购创业者产品

    我市还出台新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根据经营收入、纳税情况、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所在区(市)给予一定奖励性补贴,其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通过对新认定的基地和优秀基地进行资金扶持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各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我市还将充分发挥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和YBC青岛创业办公室等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为大学生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系统的优质服务,全面助推大学生创业工作。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向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市北区泰山路35号)一楼窗口提交申请,咨询电话:68611001。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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