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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3-26 13:55:09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免除死亡居民基本殡葬费。新建9处敬老院,提升敬老院设施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和高龄津贴制度,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重点解决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和医疗康复问题。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出台涉及低保、殡葬、养老、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多项新政,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城乡低保7月再提标

    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姜军建介绍说,在去年我市城乡低保大幅提标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

    青岛市和市(区)财政将投资8500余万元,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免除死亡居民基本殡葬费:我市行政辖区内居民去世后,免除其家属(机构)在殡仪馆的基本殡葬费(遗体接运、冷藏存放1天、火化和骨灰寄存1年),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今年,我市还将拓展儿童福利服务领域,探索残疾儿童福利普惠制,扩大孤残儿童社会养育范围,进一步推进孤残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快“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建设步伐。

    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

    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之一,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2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49个百分点。而今后,我市老龄人口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如何让百余万老年人老有颐养?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姜军建表示,今年将着手制定我市未来三到五年的养老政策,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新建9处高标准敬老院

    老年公寓、敬老院也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重要场所。目前,全市城乡共有243个养老机构,总床位2.8万张,千名老人占有床位21张。姜军建局长介绍说:“我市今年将新建9处高标准的敬老院,除改造青岛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外,五市三区将各新建一处敬老院。其中,五市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不低于800张床位;三区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米,不低于800张床位。同时,资助社会力量在七区和即墨、胶州、胶南三市各建养老机构3万平米、新增床位不少于1000张,在平度、莱西各建养老机构2万平米、新增床位不少于700张。”

    医疗救助金即时结算

    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去年出台了《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在已建立的全市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目标,完善了全市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使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制度性保障。今年,将制定青岛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措施,建立与城镇医保、农村新农合捆绑结算和救助的运行平台;开展社区救助工作站试点,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届时,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不必花费几天时间跑好几个部门,而是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当场就能拿到医疗救助金。记者 于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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