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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公安联合破获拐卖儿童案:一家七口贩婴

来源:京华时报-- 2012-03-09 05:53:18 字号:TT

“老妇女”刘某被抓获。

民警抓获“红女”王某的丈夫。

  前天零时,公安部指挥山东、贵州、河南、山西、云南、广西等14省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摧毁了一个家族式特大跨省份拐卖儿童犯罪网络。记者跟随公安人员,亲历整个抓捕、解救过程。

  310嫌犯落网

  77儿童获救

  去年10月,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发现,以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从云南、广西等地购买婴儿卖至山东等地。12月,山东公安机关又发现了以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收购婴儿,使用“第三地”交易的方式向山东省临沂、聊城贩卖。同期,贵州省公安机关发现两个集收购、运输、贩卖婴儿为一体的家族式犯罪团伙,在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毕节市织金县等地收购婴儿,转运到河南省滑县一带贩卖。

  公安部决定将3起案件并案侦办,并定名为“2011·11·18”特大拐卖儿童专案,要求彻底摧毁这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今年3月4日,公安部专门召开专案协调会,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做好统一抓捕、解救,同时派出6个工作组分赴一线督战。

  3月7日零时,公安部下达命令,山东、贵州、河南、山西、云南、广西等14省份公安机关统一行动,7000余名民警参战,终使奠某、苑某、王某、肖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彻底摧毁了这一横跨14省份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儿童77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10名。

  据了解,涉案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腾出办公室安置被解救儿童,抽调女民警对被解救出来的儿童精心照料,对患病儿童全力救治。被解救儿童一律送往涉案地福利院妥善安置,一律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让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人财两空”,整治拐卖儿童利益链中的买方市场。

民警在“老妇女”刘某家起获近20万元现金。

被贩卖的婴儿接受照料。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袁国礼

  部署

  数十警力集结锁定嫌犯

  3月6日上午,记者跟随公安部督导组人员赶往大同。根据警方前期的调查,朔州是一个贩卖婴儿的中转地,人贩从大同及周边收买婴儿,然后卖到山东临沂、河北石家庄等地。大同警方锁定了9名嫌犯,其中一名嫌犯当天还有交易。

  朔州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怀仁县则位于朔州的东北部,紧挨大同,离大同仅半个小时的车程。怀仁由“怀想仁人之意”而得名,但提起“贩卖儿童”,连怀仁当地人也不得不承认称有“历史传统”。据介绍,2005年、2006年、2009年等几起大型贩卖婴儿案,怀仁都有人参与。

  针对这次的贩婴案,怀仁警方前期投入了大量警力进行调查,发现主要嫌犯有5个,包括“红女”王某及其丈夫,“老妇女”及其丈夫等人。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这几个嫌犯正是贩卖婴儿的中间人。根据这种情况,山西警方决定把前线指挥部设在怀仁,公安部督导组与山西刑侦总队、朔州刑侦支队等负责人,坐镇指挥。

  当晚8点,喧闹了一天的怀仁县城寂静下来,而怀仁县公安局内充满了大战的气氛。根据部署,40名民警分成5个小组抓捕,20名巡警在指挥部待命,随时充当后援。6名女警买来奶粉,准备照顾解救出来的儿童。

  抓捕

  女嫌犯请求别吵醒女儿

  深夜的怀仁县城,寒冷至零下10,大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影。离行动开始还有20分钟时,4辆轿车离开怀仁县公安局,钻进夜色中。大约10分钟后,4辆轿车悄悄开进一个小区内。数名侦查员下车,趁着夜色分别靠近一栋楼房的一楼和三楼的两个房间门。

  行动时间刚到,本来寂静的楼道内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道内的应急灯也亮了起来。

  “开门,快开门。”

  沉寂了一会儿,房内响起一个男声:“你是哪位,你找谁?”

  “我们是公安局的,就找你,快开门。”

  又是沉默。

  “快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冲进去了!”

  这时,门才开了一条缝,3名侦查员立即冲了进去。“别动,蹲下。”两人蹲下后,侦查员马上给两人戴上了手铐。一名侦查员将中年男子带走,留下中年妇女,侦查员开始了搜查。经确认,中年妇女正是“红女”王某。

  当侦查员准备推开其中一扇房门时,“红女”小声请求:“我女儿在屋里,能不能别吵醒她?”侦查员轻轻地将门推开,确认床上有一个小女孩在睡觉后,马上将门关上。

  同时,另一拨侦查员在一楼的房间内抓获一对老年夫妇及其儿子,老年妇女就是“老妇女”刘某,她丈夫是嫌疑人老曹。在两家房屋内,侦查员搜出大量婴儿用品,包括纸尿布、童装、奶瓶等。在刘某家中,侦查员还搜出近20万元的现金。

  嫌犯用厚被捂婴儿噤声

  当天夜晚,另一路侦查员接到线索,称一名年轻女嫌犯曹某得到消息,正准备逃跑。

  侦查员立即赶到其所在的麻将馆,但麻将馆内已经空无一人。侦查员开车到大街上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马路上转悠,形迹可疑,随后上了一辆汽车。在确认这名女子就是欲逃脱的嫌犯后,侦查员将车辆逼停,将女嫌犯抓获。这名女嫌犯是“老妇女”的女儿曹某。

  在抓获曹某后已经是夜里1点多,侦查员又立即赶往怀仁县城西部的二道坡,准备抓捕女嫌犯郭某。郭某住的是3间平房,有一个院子。院内一片漆黑,围墙有两米多高。5名侦查员徒手翻进墙内。将窗户控制住后,侦查员这才敲门。一名女子得知外面的是公安人员后,一直不肯开门,坚持了20多分钟后才将门打开。侦查员在屋内搜查了一番,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正在侦查员疑惑时,突然听到极细微的声音,很像小孩的声音。侦查员顺着声音搜查,发现声音来自床上堆在一起的被子里。侦查员拉开被子,发现了一名被包裹着的婴儿。再拉开一下,又发现了一名婴儿。

  侦查员焦急而又严厉地说:“把小孩憋坏了怎么办?”

  随后,4名女警赶到,将婴儿带走。

  特写

  女警舍亲生女照顾被拐婴儿

  女警将婴儿带到医院时,已是凌晨1点40分。医生将婴儿的包裹打开,发现两名婴儿都是男孩。医生又用听筒听婴儿的呼吸,拍拍婴儿的脚心,掂掂婴儿的小手。在做完检查后,医生表示,两名婴儿都很健康,一个大约一个月大,另一个约一周。

  这时,两名婴儿也醒了。女警把手指头放在小孩嘴边时,小孩竟吸吮起来。护士忙拿来奶瓶和奶粉。女警李秀琴家里有一个8个月大的女儿,喂孩子相当熟练,冲奶粉,抱孩子,喂婴儿,一气呵成。李秀琴说,她的女儿一直都是她带。听说这次行动可能需要有人照看婴儿,她就自告奋勇参加,让婆婆带自家女儿。

  对话·嫌犯老曹

  一个男孩最多卖3.5万

  “老妇女”的丈夫老曹2000年因为贩卖婴儿曾被抓过,在记者采访时,其言语闪烁,经常用“不知道”来搪塞。在警察提醒他跟审问时回答的不一样时,老曹才会认真回答。

  记者:你是什么事被抓?老曹:贩卖婴儿。

  记者:是拐卖,还是贩卖?老曹:不是拐卖。是人家不想要的孩子,想送人的孩子。

  记者:干这个多久了?

  老曹:有好几年了,具体记不住哪一年了。

  记者:孩子都是从哪来的?卖往哪些地方?

  老曹:有大同的,有朔州的,卖到山东和河北石家庄。

  记者:总共卖了多少个?老曹:有十几个吧。

  记者:买一个多少钱,卖一个多少钱?

  老曹:买的有1万多、两万多的,男孩贵一些,最多卖到3.5万,女孩便宜些。一个也就加点钱,一千多吧。

  记者: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老曹:不知道。

  记者:你2000年被抓过,怎么会不知道?

  老曹:那已经被处理过了,好久不干了,后来又干了。

  记者:为何在被处理后又继续干?

  老曹:我错了,我知道不该干。记者:你老伴和其他亲戚也被抓了,你知道他们都谁干过?

  老曹:我和老伴各干各的,我外甥女(红女)和外甥女婿也干。

  记者:你们家里的近20万元钱是怎么回事?

  老曹:那是我开矿挣的,跟卖孩子没关系。

  幕后

  贩婴掮客一次挣两千

  怀仁、大同警方在抓获嫌犯后,进行了连夜突审。

  据初步了解,大同贩卖婴儿的嫌犯中,有一个是开妇产科诊所的马某。怀仁等地的人找她介绍婴儿来源,有婴儿时,她再打电话给买家。据她说,介绍一个孩子一般给一千到两千元的“介绍费”,买卖双方给的钱也不等,一般在1万以上到5万以下,女婴价格稍低,男婴价格稍高。马某说,她对买卖双方都不会深入了解,一般都是通过电话联系。

  怀仁的几名贩婴嫌犯中,“老妇女”刘某及其丈夫老曹,以及其外甥女“红女”王某两口子,“红女”的妈妈也就是老曹的姐姐,还有老曹的儿子和女儿,这7名有亲戚关系的嫌犯都涉嫌贩卖婴儿。

  今年64岁的老曹是内蒙古人,多年前来到怀仁,曾经开石矿厂,贩卖羊毛。2000年,他和妻子因涉嫌贩卖婴儿就被抓过。几年后,老曹夫妇二人重操旧业,至少贩卖过十几名婴儿。据郭某称,老曹和“红女”等人买来的婴儿,一般都先由她养着,一个婴儿一天给40元到50元不等。截止到目前,老曹和“红女”均让她带过10多名婴儿。老曹花钱将孩子买来,然后联系买家,每一个婴儿加价两千元左右再卖,婴儿的来源主要是大同、朔州以及周边地区,婴儿主要卖往山东、河北等地。

  到3月7日下午6时,仍有一些嫌犯不肯交代,警方说,“比审杀人犯还难”。目前,审理仍在进行中,一些参案警察连续两天两夜不能合眼。怀仁县的刑警孙成林和同事当晚抓了两名嫌犯,解救了两名婴儿,“已经习惯了。”他说。

  狠心姥姥卖亲外孙女

  在山西警方抓获的嫌犯中,吴某和女儿马某是比较特殊的两位,她们是婴儿的卖出者,而她们所卖的婴儿中有马某的亲生女儿,吴某的亲外孙女。

  3月7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吴某。吴某在大同一个矿上上班,女儿和丈夫都没有工作,家里就靠她自己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26岁的马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交了一个39岁的男朋友。马某怀孕后,这名“男朋友”就消失了。吴某劝女儿把孩子打掉,但马某不同意,坚持生下来。吴某以养不起为由多次劝说,马某才同意将孩子送人。她找到前文所述的妇产科诊所医生马某当介绍人。

  吴某说,送孩子前,她和女儿都不忍心。孩子是在3月1日生下来,两人一直犹豫到3月5日,才决定在3月6日将孩子送人,并收了2.3万元钱。“我们一直没说钱的事,这钱也是为了让女儿好好养养身体。”吴某说,事后女儿偷偷给介绍人打过电话询问收养人家的情况,介绍人还说,保证收养人家没问题。在将婴儿送走后,马某哭过好几回。

  吴某说她并不知道收钱是犯法,至于为何没有问明白收养孩子人家的情况,她说是因为不懂。吴某说,她和女儿现在都很后悔,希望警方能把孩子找回来,她们愿意自己养,“不管多穷,也不会再送人了。”说这话时,吴某的眼泪顺着脸颊一直流到嘴角。

  据警察说,在审问时,吴某和其女儿马某也一直在哭,他们也会尽力把孩子追回来。但至于如何处理吴某和马某,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作者: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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