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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青年捐献器官 生命在5个人身上延续(图)

来源:新华网 2012-02-21 11:09:11

刘在亮家属(资料图)

  新华网济南2月21日电(记者 张倩倩 王海鹰)2月6日是传统的元宵佳节,对于济南章丘绣惠镇的刘志玉老两口来说,这一天的记忆刻骨铭心。这一天,他们唯一的儿子刘在亮在与死神搏斗了10多年后,离开了这个世界;同在这一天,5名陌生的患者获得刘在亮捐献的器官并成功接受了移植手术。

  21岁小伙身后捐器官让5人获新生

  刘在亮是章丘绣惠镇三星村人,生于1991年8月,自10岁被查出患有颅咽肿瘤以来,已与病魔抗争10多年。去年9月,刘在亮旧病复发,他与家人商定身后捐献所有能用的器官;同年底,父亲刘志玉为儿子联系了济南市红十字会,完成了捐献登记。

  今年2月4日,刘在亮病情急剧恶化,经山东省立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月6日晚9点离世。随后,在山东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下,他捐献的2个肾脏、1个肝脏、2个眼角膜分别送往3家医院,移植给了5名等待患者。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红十字会了解到,接受移植手术的受助者正在医院迅速恢复健康。

  一位刘姓女患者是受赠者之一,因患尿毒症透析4年,等待肾脏移植也已一年半。她通过电话表示,这次能够等到肾源,“非常激动,非常感谢,感谢捐赠者给了我新生,祝他们一家都好好的!”

  重病中的决定破解生死之困

  在刘在亮的家中,提起儿子,刘志玉眼角发红,“亮亮是个求生欲望很强的孩子。他很聪明,总跟我说,爸爸,现在是高科技时代,我的病一定能治好。”

  记者翻看刘在亮的作业本,发现在一道阅读理解题中,他是这么作答的:“做人要有骨气,要自立自强,自尊自爱。人死了,灵魂也不能死。”而这篇文章题为“人,又少了一个”。

  刘志玉介绍,儿子10多年来往返多地接受治疗,共经历了5次手术。其中3次开颅、2次穿刺引流。“医生说这种先天性疾病治愈率为千分之五。我们求医这么多年,还没遇到治愈的例子。”

  去年9月,刘在亮再次犯病。持续的昏迷、呕吐、抽风、肢体僵硬使他变得无精打采,少言寡语。刘志玉说:“那个阶段,我感到儿子正在放弃求生欲望。”

  一天,一个淄川病友来探病,交流中表达了死后要捐献器官的愿望。刘在亮的心灵一下子被点燃了。他对父亲说,他决定死后也捐献自己所有能用的器官。

  在儿子的反复劝说下,家人最终支持了他的决定。“医院里那些焦急等待器官的病人中,有99%的人在等待中去世。人去世后,如果还能拯救别人,是有意义的事。”刘志玉说。

  生活在继续,爱心需传递

  2月7日,刘志玉在渤海边为儿子举办了海葬。“我要让他漂流到世界各地都看一看,也算没白来这世上一趟。”

  刘志玉家依靠种地和跑运输,一年下来的收入大概三四万元。而刘在亮的五次手术加上各种药物、交通费用,共花去30多万元。除用尽积蓄外,家里目前还背着十几万元的欠款。

  尽管简陋,但刘家的院落收拾得整洁清爽。刘志玉说,儿子不在了,生活还要继续。久病成良医,他将在以后的生活里关注保健,与老伴安度晚年。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玄兴华介绍,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尚处于试点阶段。试点之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率为亿分之三。山东省2010年10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目前案例并不多。刘在亮为山东省第8名、济南市第2名遗体器官捐献者。

  玄兴华说:“人去世后把器官捐献出来,是功德无量的事情。我们还应该加大宣传‘捐献器官、永续生命’的理念,挽救那些等待救助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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