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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夜间变保险柜大盗 贼胆包天安防公司也偷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2-18 07:14:49

  早报讯 白天是彩印厂职工,晚上摇身变成保险柜大盗,4年时间里疯狂作案17起,盗窃的22万多元全部挥霍。近日,崂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沂水籍男子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专盯单位保险柜

  1983年出生的王某来青后在一家彩印厂当职员,从2007年开始,他伙同刘某等人,携带撬棍、液压钳等开始大肆入室盗窃保险柜。2007年12月27日,王某伙同他人窜到了四方区一家高档服装店,盗窃保险柜内现金7万元,钱财被分赃挥霍。

  尤其是在2008年,王某伙同他人作案频率非常高,短则隔一天,长则隔一个周。2008年7月23日,他们窜到城阳区一处工业园内盗窃电脑、打印机等,第二天又窜到该工业园的一家工贸公司经理办公室,盗窃了1000元。王某伙同他人盗窃的目标多选择服装公司、药店、食品公司、商贸公司等现金流较多的单位,其中四方区的一家高档服装店在不到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盗。

  安防公司也敢去偷

  小到价值50元钱的储钱罐,大到数百元的香烟,再到千元的茅台酒、电脑,王某所到之处全部盗窃一空。更有讽刺意味的是,2010年,王某还伙同他人窜到一家安防公司内,盗窃了1.2万元及电脑1台。2011年3月份,疯狂作案的王某最终被崂山警方抓获。4年时间里,王某参与盗窃17起,赃款、赃物价值22万多元。

  崂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最后,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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