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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纳入保障房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2-14 07:40:26

    今年年底前,实现区 (市)域内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昨天,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青岛市2012年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区市尽快拿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实现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

    据介绍,我市将进一步优化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学校布局结构,全面完成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启动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试点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验项目。

    根据方案要求,各区市要将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责任,落实制度、经费、队伍等各项保障措施。

    各级财政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增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要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从2013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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