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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无缝覆盖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2-06 10:52:05

  孟子在描述他所理想的社会时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对大同之世的理解是:“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两位圣贤,一脉相承。如今,先贤们的理想社会,美梦成真——经过市委市政府近5年来的施政惠民,如今青岛已经实现了老年人“皆有所养”,并且“病有所医”。

  关键词·居民医疗保险

  覆盖全面 报销比例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过去5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全面覆盖,目前全市已有70余万居民参保,这未计算同样享受此项待遇的大学生群体。”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耿成亮介绍,我市自2007年7月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全市参保居民已达70.9万人,把学龄前儿童、学生、大学生、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的全面覆盖。在报销方面,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参保后,住院统筹范围内报销80%-90%,大学生普通门诊的定点范围内费用报销6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非从业人员的住院费用,统筹范围内的可报销65%-85%。在社区定点的普通门诊范围内、费用在1200元以内的部分,可报销50%,其中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参保人的总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已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居民医保实现了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在个人缴费数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参保待遇的稳步提高,有效缓解了“夹心层”居民所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

  据悉,我市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其中:财政年人均补助200元,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个保险年度缴费40元;重度残疾人每个保险年度缴费150元;老年居民每个保险年度缴费30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个保险年度720元。记者还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政府补助提高到240元,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保报销水平。按有关规定,凡在出生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出生3个月后至一年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必须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过期后不再收缴,只能等下年度集中缴费期缴费,且需补缴历年欠费,并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缴费1500元报销近两万

  老人的健康牵动着儿女的心,让操劳半生的父母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是做儿女们的共同心愿。然而,当人老体衰之时,谁也避不过疾病缠身的困苦,可高昂的医疗费支出往往成为一个家庭的沉重负担,甚至因病致贫。家住四方区人民路的83岁老人李玉美,原本没病没灾,自己没想到会突然病倒,高昂的住院费用给儿女们添了不少经济负担,所幸她已于2007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随后几年里,她已经报销近两万元医药费。

  “我妈身体特别好,她因没有工作,所以没有医疗保障,当青岛施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时候,妈妈当年就花了300元投保了,可惜随后中断投保两年,不料她在2009年时突发脑血栓,由于断保无法报销,只能自掏腰包。”昨天上午,记者在海慈医院心胸外科见到李玉美的大女儿戴洪秀,她说母亲中断投保造成的后果是,在2009年春天住院花了6000多元,一分钱也不能报销,之后她不但补缴了欠费,而且还坚持年年给母亲投保。

  受脑血栓影响,李玉美老人再也没有以前健壮了,后来还摔断了腿,去年又因食道大出血住院,今年春节后她患肺积水再次住院治疗。“每次住院都花了不少钱,幸亏有保险,否则自己掏腰包,担子实在太重了!”戴洪秀说,她的母亲年轻时当过家属工,没有和工人一样的职工医保,幸亏在晚年投了医保,自从参保以来,已累计报销了近两万元医药费,是花费总额的一半多。给李玉美治疗的海慈医院一位医生说,这位老人这次因肺积水住院,虽然才住了3天,但花费已经超过了5000元,由于有医保,她个人只需要承担一少半医疗费用。“市民参保后千万别中断,虽然谁也不想生病,但是万一有病就晚了,再说一年才300元,少买件衣服就省出来了。”59岁的戴洪秀常用她母亲的例子提醒亲友不要轻易断保。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保

  医疗保险全市“一盘棋”

  3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家住四方区的王云冒着寒风挤上去即墨的长途车,为此她特意请了一天的假,要去即墨的劳动部门为母亲办医保报销,因为母亲的户籍不在市区,按照当时的政策,必须回到户籍地报销住院费。每一次去办手续,王云都感慨,如果能少跑这些腿就好了!如她所愿,去年3月她的母亲再次住院,出院时只交了自己应付的4000多元。“我当时觉得心里真痛快,不用跑回即墨报销了。”日前,王云在接受采访时欣喜地说,她发现母亲的医保卡在市区也能刷卡买药了,新政策把家住五市的老人们融入城市生活。

  作为医保工作的资深专家,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心里装着医疗保障的“大棋局”,他说医疗保障牵涉到全青岛数百万人,每次政策升级的目的,都是让更多人受益,我市自从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由最初的市内四区统筹扩大到七区统筹,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市仍实行单独统筹。这种分级统筹的模式,造成了各区市参保人的待遇水平不一致,就医报销的便捷程度不高。2011年1月起,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七区五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居民不论在哪个区市就诊,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出院时立马结算,患者只需承担报销后的费用。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后,七区五市参保患者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刷卡办理联网确认、直接结算,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待遇政策及管理规定。

  人社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7.7万人,比2006年末增长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最高限额达到了15.3万元,若算上每年度最高20万元的大额救助金,参保职工每年度最高可报销35.3万元……习惯于用数字“说话”的医保工作人员,眼瞅着生硬枯燥、却能反映居民得实惠的数字在攀升,有着庄稼人般的收获之喜悦。

  从“保大病”跃向“保健康”

  “以往的医保都是保障大病,而更多参保人患小病后无法报销成为新难题,门诊统筹不但可以保障小病报销,还能为居民做体检。”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人社局于2009年1月,在市内四区选择了8家管理较为规范的定点社区医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开始从单一的“保大病”向“保小病、保健康”转型。

    也就是说,纳入制度范围的参保人,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签约职工在本人医保社区定点单位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并且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其中不仅有感冒、咳嗽这种小病,还包含检查、化验等项目。对于45周岁以上未发生住院医疗、未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签约参保人,每年可免费接受一次基础健康体检。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在社区医院启动了中医体检试点工作,55岁以上居民可免费享受,并获得一份科学的养生指导建议。随着门诊统筹推行,基本药物也纳入报销目录,还增加了社区常用中成药、西药和部分诊疗项目,试点社区医院也增加到了39家。

    无保老人“老有所养”

    在农村,“养儿防老”观念流传已久,这一现实情况折射出了农村老人们步入晚年后,因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所处的窘境,他们与上班族不同,没有养老保险。时光回溯到两年前,家住即墨的赵老汉得知自己能像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了,高兴得一夜没合眼——儿女们为他凑了一万多元补缴养老费,他从第二个月起就能按月领退休金了!“我一个月300多块钱,加上种点地,足够我吃喝了……”每当赵老汉拉起这段拉呱儿时,总是乐得合不拢嘴儿。像赵老汉一样,村里所有“意外”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老人们,提起这件事都津津乐道。

    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里,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达到242.1万人,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全部领取了基础养老金,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居民,可根据不同档次领取更高的养老金。据耿成亮副局长介绍,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于2010年初,先是市内四区和城阳区、即墨市纳入了参保范围;随后,我市于2011年6月,在十二区市全部启动居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此项保险从启动到全面覆盖的整个过程。

    “青岛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较之国家新农保政策有所拓展,参保对象从农民扩大到了城镇未就业无保障人员,范围也从试点县扩大到了十二区市。”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实现全覆盖,比国家要求的2020年实现全覆盖提前了9年。实现全覆盖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数将达到350万人左右,其中60周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将约达88万人。如今,我市已构建起了完整的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后,国家每年将为青岛划拨1.25亿元,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我市各级财政每年将投入8.2亿元,用于各项补贴的发放。

    “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能提高参保人的月养老金数额,并且年龄越大待遇越高,一般来说,老人在连续领取7年的养老金就能收回所缴成本。”耿成亮副局长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按国家规定,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而青岛统一增设了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四个缴费档次,让参保人自主选择。若年满60岁的参保人不选择补缴保险费,每月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不论居民是否补缴费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一旦去世,家属或指定继承人可领取1000元丧葬补助金;若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结存额(除政府补贴外)可连本带息依法继承。

    提前三年领养老钱

    “投保的时候是2010年,当时很多老人不懂政策还不想参加,人社局的人给解释清楚了才明白这是个好事。”家住四方区58岁的赵培蒂属于二级残疾,她在社区干了近20年的残疾人社区联络员,也是我市首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收入微薄的她是市区第一批参保人,从2010年3月起开始领养老金,现在已经到手近4000元养老金。

    因为行动不便,赵培蒂主要靠自己的残疾人补贴和老伴的伤残津贴生活,经济条件让她没有多余的钱参加养老保险。“当时就凑出了7500元补缴15年的保险费,本来想选每年500元的档次,但是按照规定,政府给残疾人每年补贴500元,为此我就把档次提高到1000元的。如今,我每个月能领150元的退休金。”赵培蒂说,她只花了一半的钱就享受了更高的待遇,而更让她激动的是,虽然参保时自己只有57岁,距正常居民到了年满60岁才能领养老金的规定还差3年,但因享受特殊政策,在缴费一个月后就领到了养老金。

    为了体现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国家要求制定的保险政策原则是:须向重度残疾人倾斜。为此,我市出台的政策中,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年500元的档次,为重度残疾人代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缓解特殊群体缴费难问题。此外,针对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短的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经重度残疾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从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的政策,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人文关怀,展现了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公益性。

    退休养老金已经“七连涨”

    与上班族一样,退休的老人们更关心自己的养老金,这是辛辛苦苦几十年工作换来的一份养老保障,伴随着物价上涨和社会平均工资的提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从来没停下上涨的脚步。截止到去年底,我市已经连续7年为企业离退休人员上涨养老金,从2006年至2011年逐年上调一次。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2011年共有47.2万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上涨,人均上涨206元之后,如今人均已达1767元,增幅为13.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据悉,我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已从2005年至今累计增加了约1.3倍。

    另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的信息表明,今年还将再次上调养老金水平,并且增幅为历史之最。

    养老金“七连涨”

    我市养老金在2005、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

    2007年 月人均增加125元

    2008年 月人均增加123元

    2009年 月人均增加152元

    2010年 月人均增加175元

    2011年 月人均增加206元

    医保和养老政策出台进程

    ●2007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8年7月,社区医保家庭病床日均标准分别提高到45元。

    ●2009年1月,启动社区医院门诊统筹,看小病可报销。

    ●2010年2月,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启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010年4月,523种基本药物被纳入医保报销,可多报销10个百分点。

    ●2010年12月,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封顶线上调至15万元。

    ●2010年12月,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

    ●2011年1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

    ●2011年6月,基本医保门诊大病由43种增至50种,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2011年6月,50万农村居民领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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