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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青岛住房保障关键词:核心商圈建廉租房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2-02 11:07:23

    ■关键词·申请标准 住房及收入线均放宽

    在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同时,我市还逐步放宽了申请标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保障房。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介绍说,上一个规划期,我市制定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中的收入标准是按照2006年度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提高,这个标准也将逐步提高,新三年规划期内,按照2009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将申请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的收入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月均1277元调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该标准3年不变。

    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标准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为了政策衔接,在2011年新三年规划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进行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时,优先考虑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

    ■关键词·保障范围 由市内四区扩到七区

    2011年3月底,开发区辛安公共租赁房项目开工奠基,规划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提供公租房约3500套;2011年7月11日,地处城阳区白沙湾的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举行开工仪式,项目将提供公共租赁房3797套和限价商品房6253套;2011年10月19日,城阳区首个面向市区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项目拉菲庄园项目正式开始申请登记……

    2011年,我市启动了新一轮三年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预计至“十二五”末,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在这其中不得不提的是,随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大规模推进,保障范围也由市内四区扩展到七区,从去年开工建设或公开销售的保障房项目即可看到这种变化。”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说。预计新三年规划期结束时,我市将至少有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解决、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畴,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竞争力。

    ■关键词·配建地段 核心商圈建起廉租房

    “做梦也没想到能住上这么敞亮的新房子,更没想到房子就在台东商圈,出门办事做小买卖都很方便。”身有残疾的姜作森高兴地告诉记者。2009年11月,他们一家四口搬进了市北区道口路廉租房,而在此之前的十多年间,搬过10次家。如今新房面积56.98平方米,年租金只要508元。

    在市区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前提下,保障性住房挺进市区无疑更体现出对“民生”的关注。同样,市南区南岛组团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更是占据前海稀缺地段,四方、李沧保障房项目大多在地铁沿线。为方便低收入家庭日常生活,降低其生活成本,我市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分布状况,将保障性住房重点布局在铁路沿线、城市主干道、地铁出入口等区域。改进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

    这一切主要得益于我市2008年全面推行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我市的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地块,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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