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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解决滨海路乱倒建筑垃圾难点

来源:李沧区城管执法局 2012-01-20 09:57:53

    2011年12月份,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市主要领导对滨海路28号乱倒建筑垃圾的批示精神和区领导提出的“三不准”要求(即“不准往院内乱倒垃圾、不准进行违法建设、不准偷盗粉煤灰”),迅速行动、狠抓落实,采取中队联动、严看死守、定点堵截、严管重罚、集中行动等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中队联动。沧口片区七个中队分工配合、联合执法。白天由楼山中队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巡查,晚上由沧口片区其他六个中队轮流加班,确保24小时无缝隙巡查和查处。

    二是严看死守。执法人员在滨海路26号和28号中间的马路边上专门设置了执法岗亭,对途经此处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进行查处和宣传教育,有力震慑了违章行为。

    三是定点堵截。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在环湾大道下口和滨海路西段机动巡查,提前对违法车辆进行堵截查处,对强闯过去的车辆,立即通知执法岗亭进行拦截。

    四是严管重罚。对道路上查处的违法运输车辆及进入院内乱倒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五是集中行动。在此期间,执法局组织沧口片区七个中队共开展了6次大规模夜间整治行动,乱倒建筑垃圾车辆明显减少。

    六是严控违建。执法人员每天进入滨海路26号和28号院内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共查处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和乱倒建筑垃圾车辆26台,拆除乱搭乱建生产用大棚一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本杜绝了该处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下一步,执法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并逐步通过建立与企业、社区联系人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始终保持对此处的严管态势,确保违章行为“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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