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 正文

青岛15万中职学生将享实习保险 从学费中列支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1-15 15:11:53

  对岛城90多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三年级在校生来说,如果在实习期间遭遇人身意外事故或工伤一直是件比较麻烦的事,学校虽然为他们投了校方责任保险,但因事故并未发生在学校,也并非是学校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引起,因此可能无法得到保险赔付。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针对这一现象,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中职学校学生实习风险,让中职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权益更有保障。

  中职生均享实习保险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应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投保主体原则上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对象为参加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根据规定,学生实习责任险的投保方式为,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推行一年需投300万

  根据规定,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各地财政也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投保实习责任险,严禁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用。

  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马宗明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有13所局属中职学校,五市七区所有由政府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则共有90余所,在校生共计15万余人。如果只给所有学校三年级即将参加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在籍学生投实习保险,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起码在300万元左右。

  违规操作行为一律严惩

  根据省教育厅计划,今后,我市将成立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各市教育主管部门是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牵头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经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操作、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

相关链接

上一篇:黄金成市民年货新宠 商场一天销售额百万(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