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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收编小饭桌 直播厨房公布合格经营者名单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早报 2012-01-07 06:23:50

  中小学生的“小饭桌”是否安全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给孩子选择一家放心的“小饭桌”成了家长头疼的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在下学期开学前将得到解决。记者昨天从全市学生小饭桌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管这项监管工作后,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经过前期摸底后出台了规范标准。从今天起将对全市小饭桌进行规范“收编”,小饭桌经营者也可自主报名,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符合标准后给予许可登记,每学期开学前将在学校门口和社区公示附近正规的小饭桌供家长选择。学生或家长发现小饭桌有问题也可拨打9600111举报。

  开学前可见正规小饭桌

  昨天,全市学生小饭桌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黄岛区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会上公布了我市开办小饭桌要具备的15条标准。“这些标准整体略低于正规餐饮企业的开办标准,但针对食品安全和卫生方面做了严格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柏建超介绍,目前对小饭桌的开办标准还没有立法,但孩子和家长的需求又迫在眉睫,所以我市食品安全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这些标准。达到标准条件的小饭桌经营场所将给予许可登记,这个登记程序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春节后开学前,全市所有中小学门口都将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的公示栏,将附近正规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逐一公示。”柏建超告诉记者,今起全市食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孩子们开学前就能见到第一批“正规军”的公示了。

  饭菜留样48小时备查

  “小饭桌的安全关系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所以食品安全特别重要,比一般餐饮企业要求更严格一些。”市食药监局餐饮处副处长毕洪玲告诉记者,和一般餐饮企业的要求标准相比,小饭桌增加了饭菜要留样48小时和不准经营凉拌菜及生食海产品的规定。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每餐次饭菜都要留样150克,保存48小时,以备检查。另外,小饭桌还不得采购加工发芽土豆、油豆、鲐鲅鱼等易诱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

  “根据各区市的条件,孩子们每天的菜谱也要尽量提前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毕洪玲说,在使用添加剂方面,要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器计量、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且要公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另外对餐饮单位要求的生熟分离、清洗消毒等硬性规定都包含在了小饭桌的开办标准里。

  需设置4个以上水池

  对开办小饭桌经营场所的硬件也有要求。“要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毕洪玲介绍,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需分别设置,厨房内至少设置洗刷、洗菜、洗肉3个水池,就餐场所内应至少设置1个洗手池和洗手液。

  除了餐饮设备外,对小饭桌装潢也有规定,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米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到区市食药监局申请

  记者了解到,想要申请开办正规小饭桌的市民从今天起到新学期开学前均可申请。“正常情况下,15日内就能获得许可登记。”毕洪玲告诉记者,申请者经过自己对照标准检查,如果经营场所达到标准要求,就可到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取登记表,填写加工所地址、房屋性质、加工场所面积、就餐场所面积、就餐人数及学生来源等信息,还需提交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厨房平面图、开办人身份证明、健康证、管理制度及安全用水证明等信息。

  另外,还要有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同意证明,最后与区市食药监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递交申请之后将有两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到申请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符合条件的将给予许可登记,不符合条件的由监管人员提出整改意见,经营者根据意见进行整改后再次复查。

  无法达标者将被取缔

  每学期开学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和相关社区,把学校附近通过许可登记的小饭桌名单公示在学校门口及社区公示栏。

  “春节后小饭桌将开始首批启动,食药监管部门将不定时抽查。”市食药稽查支队负责人介绍,学生或家长发现问题也可拨打9600111进行举报。对于小饭桌存在过期食品、卫生不达标等情况将及时查处,给予2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若问题严重将取消许可登记资格并予以取缔。另外对市民举报的没有许可登记的小饭桌经营场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先进行引导,指导其加入“正规军”,但对于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将予以取缔,并在学校及社区及时公告。

  首批小饭桌已开始经营

  昨天上午,记者探访了黄岛区几家已经试点获得许可登记的小饭桌经营场所,在太行山路一处网点房的中小学生托管班看到,除了单独的厨房外,孩子们有两个吃饭的大厅和一个活动厅、一个休息厅。大厅醒目的位置设置了公示栏,上面公示了当天的菜色及使用蔬菜的进货渠道,另外还有辖区负责食品安全人员的照片及联系电话,家长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联系食药监局工作人员。

  “两个吃饭厅里设置的桌椅高矮不一样,矮的是给小学生的,高的是给中学生的。”这家小饭桌的负责人王学告诉记者,自己经营小饭桌已有6年,之前没办理证件,经营中心里没有底,怕出问题。上个月根据食药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申请材料递交后,工作人员上门给他们提供了专业指导,经过改良达标后,自己也觉得这样经营放心了。

    黄岛区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黄岛区目前有小饭桌176处,就餐学生4200余名,前期已在24家条件较好的经营场所进行了试点许可登记,其他小饭桌将在春节后学生开学之前逐步纳入正规。(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李世华 摄影报道)

    饭菜加工制作“全程直播”

    本报讯 学生“小饭桌”餐厨间工作人员穿戴是否整齐,餐具是否消毒,生熟是否分开……以往,这样的检查,执法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逐一排查,而且无法实时、全程监管。如今,执法人员在办公室就可完成所有的工作,不仅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执法效果更加显著。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学生“小饭桌”规范化管理会议现场——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岛分局电子监管室看到的一幕。

    据介绍,为解决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难,该局专门研发并启用了这一数字化监管系统。“系统包括原料索证、餐具消毒、安全预警等八个模块”。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在‘小饭桌’餐厨间安装了摄像头,可实时、清楚地看到饭菜加工的全过程,以及餐具使用情况,食品储藏情况和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情况;同时,通过该系统还可以及时掌握‘小饭桌’每日的菜谱及进货渠道,有无高风险菜品等。通过语音对讲系统,可以像电视电话会议一样,实现远程交流,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经营业主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阅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十分便利。”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青岛开发区已有24家学生“小餐桌”业户安装了这一系统。(本报记者 沈俊霖)

    ■新闻链接

    “小餐桌”下学期开始 公示家长学生选择将有据可依

    本报讯 从下学期起,我市将对学校周边的学生 “小饭桌”进行登记,并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小饭桌进行公示,以方便家长学生选择。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学生“小饭桌”规范化管理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根据我省发布的《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市发布的贯彻实施意见,开办学生“小饭桌”必须有独立的厨房,办法、意见还对加工经营面积、餐具消毒、保洁、留样冷藏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材料进货渠道、食品添加剂使用等硬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还要求实行分餐制,不得经营凉拌菜和生食海产品等。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要求学生‘小饭桌’经营业户在每学期开学15日前,到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材料,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我们将派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到现场实地检查,对符合开办条件的进行登记和公示,公示名单将张贴在各中小学门前醒目位置,方便家长学生选择;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办小饭桌应具备的标准

    1、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

    2、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

    3、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设有学生洗手设施;

    4、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

    5、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m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设有防蝇防尘设施;

    6、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8、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9、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

    10、学生餐具、饮具每餐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1、不得经营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12、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严禁向学生提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学生小饭桌开办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定期检查贮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4、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经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5、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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