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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 6岁以下将获免费救助

来源:齐鲁晚报|转载自烟台好网 2011-12-13 08:46:32

   “十二五”期间,烟台将加大对全市10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的救助力度。全省将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等。

    “十二五”期间,烟台将加大对全市10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的救助力度。每年为20名5岁以下适合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救助。在省残联下达救助名额限定范围内,符合《国家耳蜗抢救性项目》和《听力重建启聪行动》申报条件的,优先组织申报;符合耳

蜗植入条件,没有列入项目资助且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每人给予一次性救助6万元。救助资金分别由市、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每年为2000名贫困服药精神病患者和80名贫困住院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每年为30名18岁以下贫困肢残患者矫治手术进行救助。

    另外,烟台将重点为2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配发家庭康复器具、提供康复服务。各县市区按照人均300元左右的标准制定计划,为救助对象装配家庭康复器具,进行康复指导。

    据介绍,“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在这一时期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的康复,能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最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但同时,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需要大量的费用,脑瘫患儿每月要花2000-4000元,孤独症患儿每月要花3000多元,至少需要训练2-3年,平均一个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费用约需10万元左右,对很多家庭来说难以承受,亟须对他们提供康复救助。因此,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实施重点康复救助系列工程的目标,首要任务是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

    据了解,山东省现有569.5万残疾人,其中烟台现有残疾人42万,其中有康复需求的14万人。2011年,烟台将在全省率先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从2011年起,烟台将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报销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记者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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