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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退房族如何减少麻烦

来源:理财周刊 2011-12-08 10:13:41

  退房"白皮书"

  2010年甫一开张,中国楼市就上演了一出南北"冰火两重天"的大戏。这边厢,狂热的海南在楼市调控的"组合拳"下越调越高温;那边厢,沪深宁杭楼市不仅冷飕飕,更是出现大量退房潮,多家楼盘销售中心都不同程度的出现退房或者退订现象。

  前些时,走后门才能买到房;现在,却拼着吃奶的力气退房。楼市"孩儿脸",让部分开发商体验了一把"说变就变"。昔日涨价急先锋,今朝撤单也凶猛。

 

 然而,买房难,退房更难,难也得退。对于普通退房者来说,如何减少退房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8折"甜头"诱入陷阱

  杭州的许薇去年5月份经历了一番难以忘怀的退订房波折,五月初许薇一个从事市政建设工程的朋友传达给她一个难得的好消息:只要她在滨江区域的某新开一期楼盘买房,他可以托关系给她争取到8折的优惠;许薇全家非常动心:他们知道一般就连行情不好的时候开发商也只会给出九七、九五折的优惠,八折的折扣简直是闻所未闻。

  优惠的诱惑难以抗拒,凭着对朋友的信任许薇前往该楼盘售楼处一看究竟,并仔细了解了楼盘的相关信息资料。5月的一天,许薇带着10万元订金顺利认购下一套该楼盘的顶楼房源,虽然最高层的位置让徐薇十分不满意,但是一想到可以便宜原价20%,按总价便宜40万心里也觉得值了。

  然而在签认购书缴纳订金的时候,售楼处称在没有得到领导给予折扣同意的情况下仍需要在协议里标写原价。在这个时候,许薇并没有引起警觉,她仍然相信朋友的硬关系能够在不久搞定这个折扣,只不过需要一点时间。

  眼看签订预售合同的15天期限临近,许薇按认购协议必须得按时交上首付房款,可是另一头朋友的优惠折扣却杳无音信了,这就等于默认她需要按照原价买房!原先40万的优惠没有了。

  这下许薇傻眼了,30多层顶楼的房子本来就并不中意,现在竟然要原价出200多万买进;全家都打了退堂鼓。可是10万定金就这样打了水漂,有去无回又实足让人心疼不已。于是,在另一些朋友的帮忙下,关系拖来拖去,10万本已泡汤的定金损失终于开发商同意松口。

  5月底许薇终于在银行领取了开发商退还的10万定金,银行工作人员还不解地说了一句,最近这家公司怎么进进出出这么频繁。2009年5月份的杭州房价正是走出低谷阴霾的时候,房价开始有升无降,成交量也逐渐放大;7、8月份,杭州市中心一些热门板块甚至出现了抢购的狂潮。许薇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能成功退订并挽回定金损失真是幸运,如果不是处在上升的行情里,如果没有另一个好朋友的帮忙,这10万块可能就真成了用来买教训的学费了。

  像许薇这样在没有签订预售合同、交首付房款之前退房的,一般只损失定金;但如果签了买卖合同就没有这么简单又幸运了。

  退房闹上法庭,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损失8.5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孙彬彬律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对于想要退房的购房者,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孙律师根据最近一位客户的情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王曾向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屋,合同约定首付30%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剩余70%采取贷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对于合同解除的问题,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如房产公司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或无法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王曾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王曾逾期付款达90日的,房产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因合同约定之外的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当按照总房价的3%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王曾签完合同后就支付了30%的首付款,但之后市场的波动让王曾觉得自己的房子买得太贵了,一点也划不来,就不想支付剩下的贷款了。王曾决定退房!

  当他向房产公司提出退房的要求时,房产公司拒绝了。王曾于是向房产公司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房产公司将他告到了法院。最后,王曾还是要向房产公司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3%的违约金,也就是人民币6万元。

  孙律师说,在这次的退房中,王曾除支付6万元的解约违约金外,还支付了诉讼费15000元和律师费10000元,共计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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