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山东 > 正文

山东将实施住宅物业新规 房屋车位空置可减收

来源:新浪地产网 2011-11-17 12:50:12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生效。届时,物业服务费、车位费将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护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储藏室不收取物业费,房屋空置一年以上、购买车位但未停车的适当减收相关费用。(记者 魏圣曜 潘林青)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山东将大范围阴雨 雨后受冷空气影响气温破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