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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勇当时就是将冯燕关在这个房子里的。 冯燕的爷爷在赤着脚干农活之余,还要为孙女讨说法。 拿着冯燕的照片,奶奶伤心欲绝。 昨日中午,死者冯燕的奶奶黄英群透过家里的窗户,向记者展示满是村民的签名和手印的申诉书。 茂名信宜市公雷村的村民林江勇,在2009年强奸一名7岁幼女,受害者家长不愿将事情张扬出去,双方和解,林江勇赔偿500块钱了事,并且写了“不会再 去年年底,茂名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江勇死缓。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量刑不当。昨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省高院已经立案,目前案件正处于省检察院审阅阶段,尚未决定是否支持抗诉。 昨日记者到茂名信宜市公雷村了解事情始末。这个人口只有600多人的小山村,四面环山,村民的房屋倚山而建,稀稀疏疏。时近中午,斜曲的山路上碰到的村民极少,整个村子格外安静。老一辈的村民说,几乎村里的青壮劳力都出外打工,赚了钱回家盖房子,房子盖好后又长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独守。 家中独子性格孤僻 说起去年发生的该起强奸幼女的案件,有的村民推测认为,在2009年林江勇强奸一名幼女后,如果村干部不调解,将他绳之于法,或许就不会有另一名幼女遇害。今年6月13日,数百名村民特地联名上书法院,称林江勇“罪行令人发指,手段极其凶残,请求司法机关判罪犯立即枪决”。 村民们对林江勇并没有好印象。今年21岁的他,是家中独子,有三个姐妹,父母都是水泥工。家里经济情况并不富裕,在2009年初,家里才用土块垒起新的平房。林江勇读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在家帮忙干活,后出外打工。林江勇的邻居称,他好逸恶劳,总是出外打工一段时间后就回家休息,再换另一个工作。2009年案发前,林江勇已从韶关回家住了几个月,跟着父亲做水泥工,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性格又古怪、孤僻,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 首次强奸赔偿500块钱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9年4月的一天上午10时许,林江勇窜到公雷村林德福屋背路段,将放学路过此处的罗青(化名,7岁)强行拖到山上的庙里,绑住其双手进行恐吓,然后将她抱到附近的防空洞内实施强奸。大约10多分钟后,林江勇先离开,罗青才哭着跑回家,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家人。 此事经村干部协调,以林家赔偿500块钱告终。林江勇还写了保证书,称“不会再犯”。昨日罗青的奶奶周容(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这样的赔偿结果,他们当时其实不愿意接受,现在追悔莫及。事发后罗青到医院检查,发现子宫发炎,回家后一直发高烧,晚上经常半夜发恶梦惊醒。“她不敢一人睡,睡觉时都要我抓住手,很害怕,我说‘阿妹不怕,阿婆在这里’,她才敢睡。” 为何会接受区区500块钱的赔偿?周容说,罗青的父亲患有脑膜炎,母亲在她满月后就离开,罗青其实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她怕事情传出去后,会影响小孩以后的生活,“而且林家说没钱赔,要赔只有这么多”。因此他们最终选择了息事宁人。 再次强奸后丢弃枯井 然而时隔一年后,林江勇将魔爪伸向另一名7岁的幼女冯燕(化名)。林江勇供述称,他平时经常看色情影碟,有很强的性欲,又没有女朋友,事发前留意冯燕已有四五天,“我知道她没有父亲,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觉得有机可乘”。 2010年4月26日12时多,冯燕在家吃完饭后独自去上学,那天下雨,她撑着一把红色雨伞穿着红色雨靴,在村民林德福的屋背后碰到林江勇。林江勇供述称,他当时将冯燕拖往自家的旧屋遭到反抗,他打了冯燕一巴掌,把她的脸都打红了。在将冯燕拖到旧屋实施强奸后,又把她拘禁在旧屋里,第三天又再次实施强奸。事后担心冯燕告发,林江勇把她丢下旧屋旁边一口20多米深的枯井里。经法医鉴定,冯燕系因高坠致内脏、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留下“案底”被当线索 冯燕的奶奶黄英群称,当天冯燕失踪后,他们就发动村民帮忙寻人,接近10天,村里的老屋、防空洞都寻遍了,都还没有找到孙女。后来家人在一处破房子中找到冯燕的红雨伞和雨靴,他们开始有不祥预感,担心冯燕已经遇害了。这时周容提醒他们林江勇曾经侵犯自己的孙女,这次可能是他所为。有村民也称多次看到林江勇拿着蛇皮袋坐在上学的小路旁边,有巨大嫌疑。5月3日下午,黄英群向派出所反映该线索。 据村干部介绍,5月4日上午7点多,民警就到林江勇家,要求他到派出所接受问话,林江勇当时还若无其事,轻松地说要去就去吧,随后跟民警到派出所。在刚开始一个多小时里,他始终没有承认事实,后来村里的治保主任说有村民看到他跟冯燕在一起,林江勇慌了阵脚,但仍狡辩称跟他在一起的女孩不是冯燕。民警又继续追问女孩的衣着特征,林江勇所描述的与冯燕吻合。但是在被问到将女孩藏到哪里时?林江勇不肯说出具体地点。经过再三审讯林江勇才坦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