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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法律缺位致使道德萎缩

来源: 2011-09-30 15:48:03
漫画/李爽
 
漫画/李爽
 
    人行道上,有个七八十岁的老大爷坐在地上,鼻子上还有摔出的血印,正一点一点地想往马路牙子那儿挪,估计是想利用那个高度自己站起来吧。路人都在看着,没有人伸手。遇到这种情况,你扶,还是不扶?
 

近日,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的一篇《有位老大爷坐在地上 你扶还是不扶 反正我是扶了》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发帖人菸荑说:“因为刚下过雨,路面还是湿的,他

就那么坐着用屁股一点一点地挪动 看的我好难受好心酸。”最终,她不顾别人的劝阻,走上去扶起了老人。“赖上就赖上吧,就算路人不为我作证,我也要对得起我的良心,我真的做不到不管啊。”

看了这段文字,心里酸酸的。我们的社会道德,我们这个拥有数千年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民族,从何时起,沦落到这样一个令人唏嘘的地步。

怪市民太冷血吗?怪不得。从彭宇案、许云鹤案到殷红彬案,一桩桩案例让人不寒而栗。如果扶起摔倒老人要面临如此巨大的风险,那么举手之劳的善举则成了义无反顾的冒险,我们都是普通人,真的伤不起,伤不起。

这种社会风气,孰令致之?不能不说,几起“见义勇为案”的判例起到了极坏的作用。以天津许云鹤案为例,“不能确定HAK206号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津HAK206号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没有接触。”以此为依据定罪,如何能够服人?

至于“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则更是让人莫名,网友讽刺说,如此说来,长的丑的人都不敢上街了。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的一起判例,对于社会风气的恶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法律的宗旨,应该是指向正义的。在确实无法实证事实的情况下,宁愿委屈一个人换来社会对于美德的尊重,也不应该用不确的判决损毁人们对于善良公理的信念。道德的堤坝一旦垮塌,社会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最近,《解放军报》发布的消息“解放军扶昏倒老人被迫赔3千 部队找证人讨公道”则从里一个侧面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经过目击证人的证实,老人的亲属终于面对事实,向解放军道歉,当场退还了医药费。

笔者认为,仅此还很不够。对于恶意讹诈的“恶老人”,应该公开曝光使其无颜见人,严厉处罚使其付出惨重代价,惟其如此,才能让此类“碰瓷”的人心有畏惧,社会正气得以伸张。

在青青岛社区的这个帖子后面,网友跟帖热烈。有人叹息:“真不敢扶,社会太可怕了”,有人恐惧,“真要赖上你,能给你作证的有几个?”有人坚持:“必须扶”,有人支招:“用手机录下来证据,然后再扶!”在当今中国,做好事,真的没有这么简单,先保护好自己,再出手助人,未尝不是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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