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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离家出走 入室偷7万元财物被判8年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9-12 14:40:21

    因对父母粗暴的管教方式不满,江西赣州少年孙某16岁时离家出走,来到青岛后通过防盗网爬窗入室盗窃,一年多时间盗窃34起,偷得各种财物价值7万余元。记者昨天从市南法院获悉,孙某一审被判盗窃罪,由于盗窃数额巨大,虽是未成年人,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16岁少年负气出走

    生在农村的孙某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对其十分宠爱,但对他管教也很严厉,而且管教方式也十分粗暴,一旦孙某做错事,

少不了要挨父亲的打,孙某对此怨言很大。由于学习成绩比较差,孙某在初中毕业后就随亲戚外出打工。孙某感觉打工生活太累,经常抱怨不能继续干。他的父母得知后,就经常在他耳边唠叨,希望孙某安心打工。厌烦父母唠叨的孙某2009年离家出走,当时还只有16岁。

    从老家一路流浪到青岛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孙某为能填饱肚子,想到偷钱这条歪路。他发现不少住在二三楼的居民家晚上睡觉时只关纱窗,而一楼二楼往往又安装了防盗网,很容易就可以利用防盗网爬上去。

    为“填饱肚”当小偷

    2009年5月19日凌晨,孙某在莱州路爬入二楼居民家,轻松偷到300元现金和一件衣服。当年6月2日凌晨,他又来到贵州路,连续偷了两户居民,分别偷走一袋水果和1300元现金。半个月后,1300元现金快花光时,孙某再次在西康路、团岛二路下手,总共偷走现金2000多元。对于盗窃越来越有“经验”后,孙某再进入别人家后,不光拿现金和衣物,开始将居民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也一起偷走,赃款全部被他在吃喝玩乐中花掉。

    去年9月9日凌晨,孙某再次盗窃得手后“潇洒”离去,找了个废弃居民楼倒头就睡。当天清晨5时许,失主起床后发现失窃立即报案,110民警在案发地周边巡逻时,发现了在长春路这处废弃楼座内睡觉的孙某。民警上前盘查,发现孙某身上装着与失主失窃数额一样的现金、一样的手表,而且孙某自己说不清财物来源,便将他带回派出所讯问。

    一年多作案34起

    “偷东西来钱容易,身上缺钱了就想着去偷点。”面对民警审讯,孙某一气交代了自己1年多时间来,在本市广饶路、昆明路、黄山路、昌乐路等多个路段作案34起的事实。据统计,孙某在多次盗窃中,偷走现金、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共计7万余元,而且由于盗窃的次数太多,孙某对许多盗窃经过都已经记不清。由于来钱太快,孙某经常是衣服穿脏了直接丢弃,用偷来的钱去买新衣服,每次挥霍殆尽后,再去作案盗窃。

    在判决书中,市南法院的法官除了对孙某提出好好改造的要求,希望他尽快重返社会,还希望他的父母能吸取教训,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最后,法官依据案情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专家点评

    要给“惩罚”加点爱

    父母应给予青春期孩子更多精神上的鼓励

    记者昨天就孙某的经历采访了青岛成长心理研究所所长石卉,她表示家长对于孩子并不是不能选择惩罚性教育,但是这种惩罚,一定要和爱的滋养匹配。“孩子在青春期前,惩罚性教育最多可以占到20%左右,到青春期后,家长更多应该选择和孩子做朋友,多给孩子一些空间。”石卉说。

    石卉分析,像孙某这样的独子,父母在物质上可能给予得比较多,而精神上的鼓励则比较少,等到孩子长大后,家长发现孩子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又以暴力方式来矫正,造成孙某离家出走。“对孩子的爱并不是给他多少东西,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交流。”石卉说,比如父母对孩子鼓励、赞许的眼神,或者在和别人聊天时提起孩子的骄傲,这些都能给予孩子精神上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惩罚性教育,才能起到预期效果。(记者 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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