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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10措施稳定物价 形势不乐观但仍可控

来源:青岛财经网-青岛财经日报 2011-08-23 14:02:07

    本报讯(记者 张华静) 近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市物价局长座谈会,深入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物价形势,并就今后几个月的物价稳定工作做了安排。全市物价系统将切实把稳定物价工作作为下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减法”,也要做好“加法”,多措并举,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物价形式不容乐观但仍可控

    会议认为,货币投放、输入性传导、成本上升、自然灾害等因素是造

成当前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这些因素,既有阶段性矛盾,也有我国经济长期快速发展导致的累积性矛盾的集中释放。它们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的价格运行中进一步发挥影响,有的还将进一步加剧,物价形势不容乐观。

    但是,物价部门表示,当前稳定物价的有利因素在逐步增加,例如国内工业经济发展趋稳,相关需求有所减弱粮油库存总体充裕;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和汽车、家电等工业消费品产能充足,总体供大于求;国际市场部分大宗商品近期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翘尾因素在今后几个月会明显缩小;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总体看,当前物价形势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做好“加减法”十项措施保物价

    针对严峻的形势,市物价局表示将出台十项措施稳定物价。加强价格调控手段建设,推动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早日出台;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下半年,尽量减少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各区市确需调整价格的,必须提前向市物价局备案;要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继续实施物价低保联动机制,不断扩大社会受益面;要规范教育、医疗收费行为,减轻群众就学、就医负担;要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进一步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加强成本监审,公示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行业的成本监审结果,强化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定价听证会专家聘请办法(试行)》、《定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征集办法(试行)》,规范我市价格听证行为;加强物价系统建设,突出抓好政风行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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