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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青岛超60%人免税(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7-01 07:04:51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青岛将有超过60%的人免税

    下午2时青岛胶州湾桥隧通车、下午3时京沪高铁运营,下午4时个税修改二审通过消息发布……2011年6月30日——建党90周年前一天,青岛市民和全国人民喜事连连。这些喜事中,离普通人生活最近的还是个税起征点确定提高到3500元。

    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

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一波三折修改4个月 确定3500元起征点

    近年来,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改革的呼声不绝。今年2月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网民交流时表示,我国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此后4个月,个人所得税法进入了万众瞩目、一波三折的修改过程。

    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本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一个值得注意的环节是,作为拟定个税修正案草案的主要部门,财政部坚持免征额最多提高至3000元/月,反对再次提高。这让二审能否通过充满未知之数。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表示,如果二审不通过,推迟到8月份三审,纳税人还要再多等几个月才能享受减税。

    昨天的二审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的修改是: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与现行规定相比,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第一级税率为3%。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

    全国:6000万人免税 青岛:超过60%人免税

    昨天,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这样的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那么青岛的情况如何呢?

    “我们此前按3000元起征点做过测算,调整后有60%的纳税人不用交税了。提高到3500元后,免征范围将继续扩大。从全国数据看,70%以上的纳税人不用交税了。”地税局有关人士说,由于没有预料到起征点会提高到3500元,所以没有做提前测算。他们会尽快对现有青岛纳税人数据库进行分析,得出结论。

    如果用全国比例进行粗略匡算,青岛有百万工薪收入者,按全国的7.7%比例计算,今后每月交个税的工薪青岛人仅余10万左右,甚至不到10万。

    “3500元是个折中的方案,很多人没想到。”岛城资深税务专家朱先生说,从报审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反映出了民意的力量和各方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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