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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博士搞婚外情 按婚前协议赔付妻子80万元

来源:山东新闻网 2011-06-05 10:07:59

  海外留学归来,已婚的张某却到征婚网站上搞起了婚外情。因为婚前的分手协定,张某不得不将自己今后20年收入的30%分给妻子。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按照婚前的“分手”协定,补偿妻子80万元。

  博士研究生张文强(化名),在网上认识了漂亮的李云祈(化名)后,双方于2007年4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为了给婚姻加一层保险,婚前两人签订了《婚后权利义务协议书》,其中有一条约定,婚后要相互忠实

于对方,不发生婚外恋或婚外性行为。若男方在留学期间出轨,就要将离婚后20年的收入分一半给女方;若出轨发生在留学归来之后,则减至30%并放弃共同财产。若女方出轨,则放弃共同财产。

  虽然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与丈夫留学归国后,李云祈发现丈夫出轨了!痛苦万分的李云祈一纸诉状将老公告上了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要求离婚。李云祈称,按照婚前签订的分手协议,张文强应在离婚后将20年税后收入的30%支付给她。

  李云祈说,她为了去美国陪读,放弃了自己尚未读完的博士学位,而张文强却辜负了她,这让她难以接受。据李云祈介绍,2009年5月张文强回国后,以未婚身份在网上征友,并与他人发生婚外恋,由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虽然妻子言之凿凿,但张文强坚称协议是李云祈强迫自己签署的,应属无效协议。同时,他还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称二人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张文强称,自己目前的收入状况堪忧,既背负留学外债,又要赡养家中老人,经济上并不富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文强确曾出轨,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由于张文强没有提交任何关于自己被胁迫签署协议的证据,因而法院认定双方协议合法有效,并判决双方离婚。

  由于连续20年支付30%收入的方式,会令双方长期陷于纠纷之中,因而法院在征得李云祈同意后,根据张文强自身的学历水平、所学专业未来的工作前景、社会平均的收入、消费水平等因素,判决张文强一次性支付给李云祈经济补偿80万元。(记者 高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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