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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三时段最易发生伤害 车祸成死亡第一杀手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5-28 16:48:13

  昨日,《2010年青岛市伤害监测分析报告》发布。据统计,2010年青岛十二区(市)伤害监测共报告88735例,伤害发生率为11.62‰。我市伤害死亡原因前五位分别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自杀、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中毒、溺水。

  伤害发生率男性高

  报告显示,我市伤害发生率男性高于女性,城市高于农村,外埠人口高于常住居民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10年青岛十二区(市)伤害监测共报告 887

35例,其中男性60612例占68.31%,女性28123例占31.69%。伤害发生率为11.62‰,其中男性伤害发生率15.87‰,女性伤害发生率7.37‰。

  上午八九点最高发

  我市的伤害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以夏、秋季最为突出。据统计显示,1-4季度分别为 20.86% 、24.12%、30.10%、24.92%;全年中7-8月份伤害发生率最高,占20.70%。

  一天中伤害发生的时间高峰为上午8-9时,占全部的21.60%。这个时段发生在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比较集中,也可能与睡眠不足,早晨头脑不够清醒和身体各部位尚未活动开便从事高强度工作有关。此外14-15时、16-17时伤害发生也较多,这两个时段分别处于午后和接近下班的时间,人的精神趋于疲乏,生理和心理上易出现差错,因而发生各种伤害的可能性较其它时段有增加的趋势。

  车祸伤害死亡最多

  机动车车祸死亡是我市伤害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且男性明显高于女性。报告显示,在88735例伤害中,机动车车祸20860例,占全部伤害总数的23.51%。其中男性14216例占68.15%,女性6644例占31.85%,男性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一年中车祸多发于三、四季度,以7、8、9月份最为突出,占全部的28.21%。一天中机动车车祸发生高峰位于上午8-10时,发生于此时间段的车祸占全部的26.43%,另外,15-16时及晚上19-20时也是高发时段。

  青年人自杀比例大

  自杀死亡位居伤害死亡第二。2010年自杀共594例,占全部伤害报告的0.67%。其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49.33%和50.67%,因自杀死亡的人群中,男性占53.56%,女性占46.44%。自杀人群中,中青年所占比例最大。报告显示,年龄分组中25-44岁所占比例最大为41.92%,其次为14-24岁占28.96%,0-14岁、45-59岁、60岁以上分别占 0.51%、14.98%和13.64%。这表明各种压力的长期作用导致自杀者渐趋年轻化。

  新闻

  提醒

  三成伤害在休闲时

  报告显示,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以休闲活动占的比例最高(35.39%),其次是有偿工作(24.37%),再次是驾乘交通工具(18.46%)。男性与全人群一致,女性休闲活动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驾乘交通工具,再次是家务/学习。

  在88735例伤害中,发生伤害地点居首位是公路/街道,26512例占29.88%,其次是家中21901例占24.68%,工业和建筑场所15577例占17.55%,公共居住场所10141例占11.43%,学校与公共场所5209例占5.87%,贸易和服务场所4024例占4.53%。(记者 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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