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 正文

5口人蜗居13平老房 上海路德平路改造正论证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5-26 07:55:54

    早报讯 昨日,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马晋彪、崔学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客青岛政务网 “网络在线问政”栏目与网友在线交流。

    建筑立面装修需审批

    一市民问:“我居住的小区个别临街网点为了更醒目,在外墙上刷上了很特别的颜色,和整栋楼的色调极不搭配,请问这种行为允许吗?”市规划局负责人回复称,《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筑立面和屋面以及围墙、建筑小品、各类构筑物的外装修

设计及装饰材料和色彩的选用,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立面形式或者在建筑立面重新开门、窗、洞等,确需改变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如需改变原规划审批色彩,应当报请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行实施。

    一市民举报说:“最近在桑梓路和东光路交界口的位置上,出现一栋黄色的建筑,颜色非常刺眼。这栋建筑原来是生活林糕点厂,现在变成‘如家快捷酒店’。这种刺眼的黄色正对我们的窗户,感觉非常不好。请问 “如家酒店”经过审批了吗?”市规划局负责人回复说,“如家快捷酒店”外立面装修未经规划局审批。按照政府部门工作分工,市规划局已将该情况通告了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结果市规划局将继续跟踪。

    德平路改造还需论证

    家住市北区德平路7号的市民咨询:“我出生在德平路7号,现在快40岁了,全家5口人还在13平方米的房中居住,十分不方便,女儿一直想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去年听说要拆迁非常高兴,但直到现在还没接到拆迁通知,反倒看到夏津路房管所正在大面积维修房屋,是否意味着拆迁没戏了?”

    市规划局负责人回复,上海路-德平路片区位于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内,该区域部分建筑破旧,居住环境较差,设施不配套,确有改造的必要性。根据保护规划,在风貌保护区内,重点对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和历史环境等予以保护,并考虑合理利用。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风格等应符合风貌保护的要求,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和环境。市区两级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一直十分重视,将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并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从规划上将分类采取修缮维护加固、恢复性建设、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措施,并采取捆绑改造、异地安置等方式,研究解决资金不平衡问题,合理疏解老城区人口,努力突破风貌区内居住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难题,重新激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而且要高度重视通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目前该区域正在进一步深入开展方案论证工作,相关情况将通过政务网站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记者 孙静芳)

-

相关阅读

上一篇:市南婚房价高年轻人发愁 不到70平老房卖9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