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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查酒驾现场喝酒 交警:可判危险驾驶罪

来源:青岛早报 2011-05-21 07:01:12

青岛交警夜查酒驾

  昨天,记者获悉,青岛胶南市公安局、胶南市人民法院、胶南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就《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重点就案件管辖、刑事立案、酒精检测、刑事强制措施和办案期限、诉讼证据标准及从及重处罚情节等6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三部门联合规定,凡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的驾驶人,立即带至医疗机构或由鉴定机构派出人员依法抽取血样

检验,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对拒绝配合的,公安机关将强制进行检验。如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而趁机逃脱无法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驾驶人,将按照现场呼气检验结果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嫌疑人为逃避追究刑事责任,而在查获后当场再次饮酒的,根据检验结果达到醉酒标准的,一律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具体实施意见还指出,对现场被查获的涉嫌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三部门依法快速进行刑事诉讼,并在1个月内作出判决。

  对犯罪嫌疑人在查获现场拒绝或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犯罪除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逃避刑事追究的,将从重处罚。

  被查后司机现场喝酒

  2009年11月17日,早报曾经报道过在雁山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沿着雁山立交桥拐向山东路时突然失控,冲上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又撞倒十多米的铁栅栏后停下。

  当时有目击者介绍,车祸发生后,肇事司机自己推开车门跌跌撞撞地爬了出来,看见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肇事司机突然发脾气耍酒疯一样,大喊着:“我就是喝酒了,但是我没醉,你看我还能再喝……”说完拿着手里的酒瓶不住地灌酒。

  110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制止了这名司机的行为。但这名司机坚持要看着自己的雅阁车,不肯跟民警上警车,民警好说歹说才将他劝上警车。这名司机上车后仍没有醒酒,不停跟民警解释说他没醉,还能接着喝。

  “他肇事后继续喝酒,不能掩盖他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我们将根据现场情况,依法对其惩处。”交警说,雅阁轿车司机肇事后有很多目击者闻到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警方随后会带雅阁轿车司机到医院抽血做酒精检测,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可以证明他之前喝酒的事实,肇事后的酒司机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有人叫好也有人反对

  昨天,谈起胶南市三部门的这个新规定,虽然很多市民都叫好,但是也有一些市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市民郭先生说,现在全国都在整治酒后驾驶,从严查处酒司机是件好事情,三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可以震慑酒司机,让他们不再酒后开车。“酒后开车害人害己,现在查得这么严,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还是有敢于铤而走险的,而且还有人开车就跑了,这说明酒后驾驶还要继续查下去,还要加大力度。”市民乔先生认为,要是司机没喝酒的话,就让交警来检测,干嘛还要现场喝酒,这种行为是在遮掩自己喝过酒,这种行为不应该纵容,确实应该好好地查处。

  市民孙先生却认为,很多情况下,喝酒是在解愁,不排除有时候司机真是遇到了伤心事情,停下车来喝酒,也是有可能的。“交警部门也不好认定是开车前喝的,还是停车后喝的。”市民王先生说,交警部门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遇检查逃逸视为酒驾

  记者了解到,现在交警部门每天都要查酒驾,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查获的涉酒事故下降了三成多,酒司机数量也比去年同比下降了一成多。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针对有酒司机停车后当场喝酒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一视同仁,用检测结果来说话,现场要一律检测酒精含量,达到什么标准就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不姑息。

  有关人士透露,后期上级部门有望出台酒驾处罚的实施细则,针对有一些司机酒驾检查时驾车逃逸的行为,也要视为酒驾。市民有发现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拨打122举报。

  查获后喝酒是为遮丑

  北京浩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原雅新律师说,司机被交警拦下停车后当场喝酒,这是一种恶劣的行为,交警惟一手段是测试酒精含量。至于因为司机当场喝酒造成酒精含量过高的问题,也是自身造成的,作为成年人应该预料到这个结果,交警部门不能因此放任这种行为。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交警拦下司机,司机当场喝酒,这是一种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遮丑行为。“要是没有喝酒的话,为什么还要用后来的酒来掩饰呢?正大光明地接受检测就是了。”盛少华说,司机当场喝酒,是一种不尊重交警执法的嚣张行为,不但来掩盖喝酒的行为,还会给交警查酒驾制造麻烦,也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做法。他个人认为,应该现场检测,并且给予相应的处罚。

  喝了一瓶啤酒也被测出酒驾

  昨晚,全市交警集中检查酒后驾驶严重违法行为,从昨晚8时到10时,市内四区交警大队共查获一名酒司机。

  当晚8时15分许,在登州路与黄台路路口,一辆沿着快速路东向西来的微面,被市北交警执勤民警拦下。司机没有拉好手刹,结果微面溜车撞到了后面的一辆帕萨特。民警在检查中闻到微面司机有酒味,司机承认当天中午喝过酒。经过现场检测,司机酒精含量差2.8mg就要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了。司机在得知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后连连庆幸,赶紧跟轿车司机私了,驾车离去。

  昨晚9时10分许,香港西路中队民警在镇江南路与江西路夜查,一辆丰田车沿着镇江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检查点,被民警拦下。经过现场检测,司机冯某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我就喝了一瓶啤酒,以为离家近,所以就开车回家。”冯某现场非常后悔,声称应该打车回家就好了。

  昨晚,民警介绍,从今年5月1日以来,因为越来越多的司机意识到酒驾的处罚力度,全市查获的酒司机数量大大减少。

  首批“酒司机”班已结业

  今年4月19日,我市首批由酒司机组成的“回炉班”在南京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开课,80名学员中有8人属于醉酒驾驶。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批酒司机已结业,其中一人没有通过科目一考试,需要补考。为了防止替学替考,培训学校正在试行新的“回炉”方式,即报名时拍一张照片、考试中拍一张照片、交卷时再拍一张照片,这三张照片必须要与身份证和本人对应起来才能过关。

  据介绍,从4月19日开始,交警每季度都会开办一期 “酒后驾驶回炉班”。首批参加“回炉班”的司机有80名,其中72人是酒后驾驶,8人是醉酒驾驶,市内四区21人,各县市57人,外籍人士2人。根据规定,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凭交警部门开具的《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驾照或行车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南京路211号交通安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一次酒驾损失上千元

  昨天,民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旦司机酒后驾驶的话,需要培训一周时间,误工费至少在700元,培训费用是250元,还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这两项费用加起来就近1000元。此外,考试合格后,重新拿到驾照,也需要在6个月后才能上路,这个损失就更大了。要是醉驾被查获的话,司机要被入刑,承担的损失会更大,特别是公务人员将会被开除公职。(记者 赵玉勋 陈勇 王友峰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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