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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第一例

来源:胶南政务网 2011-05-11 11:10:04

日前,家住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的侯某某拿到了我市首份司法调解确认书。这是自《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确认,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标志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司法确认程序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应依法受理,及时审查,并做出决定,方便当事人就近、及时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当事人费用。通过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实现了人民调解对矛盾纠纷处置的“一揽到底”。同时,也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简化了诉讼程序,降低了诉讼成本,形成了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诉讼当事人三方共赢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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